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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筑造全过程人民民主雪域丰碑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也是西藏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自治区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

  1959年,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平息武装叛乱、进行民主改革,结束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黑暗统治的历史,广大翻身农奴用“投石子、投豌豆”这样直观生动的方式,自下而上选出了自己的代表和政权组织。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全面实行。

  1979年西藏自治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族人民在闭会期间,开始通过人大常委会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民主权利。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边巴拉姆表示,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多措并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为西藏实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进行的两次换届选举中,90%的选民参加了县、乡直接选举,有的地方参选率达100%。目前,西藏共有24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66.7%,门巴族、珞巴族等人口较少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全区四级人大代表42153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9.2%。435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共275人,占63.2%,妇女133人,占30.5%。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尧介绍,人大代表既是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光荣使者,又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他们通过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对各项议案、报告进行审议、表决,提出议案和建议,从而代表人民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决策。在闭会期间,代表们在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从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有效地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卫生、生态环保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起到下情上达的作用。

  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次旦坚参介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使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载体作用,最大程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坚持把立法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在监督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在每一部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通过公开、座谈、论证、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仅《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这一部法规就征集各方面意见2468条。在制定多部法规时注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打造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直通车”,不断缩小法治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切实体现为人民立法。

  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急难愁盼”,围绕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同时,牢固树立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用制度保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三个主体紧紧相连,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人民群众能够更有效地参与人大工作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目前,全区772个“人大代表之家”和村(居)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成为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办难事解难题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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