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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人大:立法促进民营企业破解科技创新困境

发布时间:2024-02-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人大代表投下神圣一票。蒋文广 摄  

  创新是第一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2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民营企业能干大事。在浙江经济大省勇挑大梁、温州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的当下,这部条例为促进更多民营企业敢于科技创新、平稳完成转型升级、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增强了能力、提供了条件。

  助企暖企,提振信心。“条例的出台,对民营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来说,大大增强了安全感和积极性,让他们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温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为何立法

  民营企业好 这里的经济就会好

  温州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企业的格局与其他城市是截然不同的。

  在这里,民营企业始终是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主引擎。从全国第一张个体营业执照诞生到如今的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5%,贡献了80%以上的GDP和92%的税收、93%以上的人员就业,民营企业的成长史就是温州经济的发展史,温州人关心着民营企业这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就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天然而热切。

  “如今在新的发展阶段、‘强城行动’的推动过程中,我市又面临着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等新挑战。”温州市人大代表王国庆在建议中写道,需要进一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另一方面,温州作为全省第三极,也有着参与建设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使命。温州经济的辉煌离不开民营企业,而在助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温州的民营企业也将继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此外,在国内外环境更加复杂、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当下,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温州要如何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抓住机遇、规避风险、迎接挑战?

  科技创新正是扼住命运咽喉的那只手。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提出:“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同年4月,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即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再次强调民营经济的重要性。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12月,修订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始施行……以上种种,都是条例诞生的“因”,推动“开花结果”。

  条例几何

  五大方向“握拳” 打破“创新难”沉痼

  各方智慧,广泛共识,最终汇成六章、三十三条,不到6500字的条例。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项立法,篇幅并不长,但字字珠玑。

  条例开篇点出出台意义:“优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并要求政府要更好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推动民营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

  着眼上级规划引导,条例要求相关部门发挥好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监督实施、桥梁纽带、服务引领和专业协调等功能作用,协力做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工作。

  聚焦创新能级提升,条例推动环大罗山科创走廊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瓯江实验室等国家、省、市实验室体系建设,完善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交流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差异化、专业化、集约化布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机构。

  围绕创新要素集聚,条例支持民营企业招引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包含民营企业自主评价认定的职业技能人才)予以支持补助,鼓励柔性用才、引导民营企业创新人才培育机制,鼓励创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模式,建立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统筹保障科技创新类用地用房需求,推行市场化、竞争性的项目承担机制,加大科技产业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优惠扶持力度、完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用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投资、金融、信贷、保险等放大作用,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目光转向创新平台建设,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各依其责统筹建设布局公共研究开发平台,推动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民营企业在国内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产业链主导民营企业发挥“领头羊”作用,推动链上企业融通创新、组建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共建设。

  条例还在人员表彰、成果推介与产权保护等方面着墨甚多,如“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比例”“支持民营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等在本地测试、试用、应用,促进其在本市落地转化”等,为创新生态优化给出良策。

  如何实施

  为企松绑减负 释放政策叠加效应

  随着条例审议通过,温州市人民大会堂里响起了持久的掌声。掌声既为两会的决策响起,也为仍在不懈拼搏的温州民营企业鼓劲。

  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腾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滕敏亮按下表决器后感慨万分,“产品同质化的恶性竞争、对海外市场的畏缩心理,以及创新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多重因素影响下,让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变得何其困难。”他表示,科技成果需要时间的沉淀,政府要有耐心,企业更要有决心、沉下心来,坚定去做自己该做的创新,逐步把企业做大做强。

  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丽琴表示,法律政策是企业成长中的阳光和雨露,民营企业要争取长得更高,把根扎得更深,“希望传统企业积极把握本次条例出台机遇,调整企业架构与研发方向,及时参与到科技创新的大潮中去,才能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搏风击浪。”

  条例如何更好地实施?温州市人大代表、瑞安市工商联副主席潘荣国说:“我觉得有几个方面工作是条例施行后值得优先去推动的,一是统筹保障科技创新类用地用房需求,二是推进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鼓励柔性用才,推进产教融合,最后还要加大科技产业政策优惠的扶持力度。”(金帅)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2-08/191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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