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半年书”
原标题:于建设山川秀美现代化甘肃处破题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半年书”
山一程,水一程,情系“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走到哪里,就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讲到哪里,对生态文明建设念兹在兹,倾注了巨大心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三省协同立法共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守护“地球之肾”、修订通过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调研全省农业节水工作、年审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国土绿化工作情况……在奋力绘就山川秀美现代化甘肃画卷的新征程上、不断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大行军中,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这个重中之重,围绕助力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打好生态系统修复战、主动打好治水兴水升级战、全域打好国土绿化持久战,奋楫扬帆,笃志前行。
法治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守护“地球之肾” 三省协同立法共建大熊猫国家公园
——助力甘肃省科学打好生态系统修复战
黄河是陇原儿女的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保护黄河事关甘肃现代化建设全局。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
自2019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组织甘肃代表团以全团名义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黄河保护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黄河保护立法程序。同时,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启动了立法程序。2022年,省委常委会将条例的制定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的立法专责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专家会议,研究制定立法工作方案,确定条例框架结构,明晰条例规范内容,组织工作专班起草条例草案。2022年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审,今年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条例从生态保护扩展到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生态保护传承,构成了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综合性法规,体现了贯彻落实上位法和省委重大部署,以良法促善治、推动国家战略在甘肃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这部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列入明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执法检查内容,确保法规得到正确实施。
听取审议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下简称“双重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是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生态环保监督的“重头戏”之一。7月24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康军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报告。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促进工程落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两年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明显、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显著提升、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步伐加快、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全省“双重工程”报告时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湿地作为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水资源、生物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6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及同步开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通知精神,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部署启动相关工作。8月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沛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俞成辉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及全国、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组,在酒泉、张掖、甘南、兰州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代表专题调研。看现场、听汇报、聊对策,8月的金塔县北海子湿地、张掖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甘南州玛曲县阿万仓湿地、碌曲县尕海湿地,兰州新区秦王川湿地公园、安宁区银滩湿地公园,都记录下了他们的履职足迹。
2022年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依据《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关于“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从大熊猫保护实际出发,可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要求和立法法有关规定,经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商议,决定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对于这个首次尝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其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环资委按照常委会的要求,与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林草局共同组建了立法工作专班,并于3月7日参加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元组织召开的川陕甘三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7月27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增强大熊猫栖息地的连通性、协调性和完整性,实现大熊猫种群稳定繁衍,打造国家重要生态屏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也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关于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一次生动实践,对于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立法调研管水治水节水
——助力甘肃省主动打好治水兴水升级战
水是地球生物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维系地球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作为甘肃省河西走廊内流水系第三大河的石羊河,古名谷水,发源于祁连山脉东段冷龙岭北侧的大雪山,全长250公里。2007年9月,《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规范流域水资源管理、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上位法的修改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条例修订工作。2023年5月31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结合条例修订草案初审和二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修订后的条例六章三十九条,明确“石羊河流域机构负责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具体工作”,提出“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正确处理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关系,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同时规定“单位和个人取用水应当控制在定额内。对超定额取用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新时代甘肃农业节水工作进展如何?7月24日,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省农业节水情况的调研报告给出了答案。6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兰州、白银、张掖、金昌4个市8个县(区),深入2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蓄供水工程、水肥一体化种植基地等,对全省农业节水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力求找准问题症结,寻求改革发展良策。
“水是庄稼人的胆。”分组审议现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思广益,就进一步做好农业节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王春江表示,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通过法定方式,依法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全省水网规划建设力度,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步伐,构建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听取专项报告守护人民群众的“绿色幸福感”
——助力甘肃省全域打好国土绿化持久战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2018年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增加生态资源总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全力筑牢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我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正式启动。
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副组长、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建海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关于全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的调研报告。据介绍,为掌握近年来我省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水定绿、科学造林、防沙治沙、修复生态、建设美丽甘肃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结合主题教育建设山川秀美现代甘肃专题调研,在全省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调研。调研组在征集12个省直部门、14个市州和4个科研院所相关总结材料,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赴平凉、天水、白银、武威、临夏、甘南6个市州18个县区的88个调研点和省社科院进行了实地调研。
健全法规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助推美丽甘肃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绿色幸福感”,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进一步打好国土绿化持久战提出了意见建议。
年审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助力甘肃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每年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是省人大常委会运用法治力量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保障“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的具体实践。
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葛建团就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2023年的工作安排作详细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要持续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责任和底线性任务,紧盯风险抓治理,紧盯短板弱项抓治理,推动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做到科学有序。要把防治水土流失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通过水土保持修复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要注重戈壁荒漠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09/t20230912_3257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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