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法律巡视利剑 依法守护绿水青山!全省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栗战书委员长指出,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3月至5月,省人大环资委组织全省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了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全省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紧紧扣住执法检查这一“巡视利剑”,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用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不断厚植贵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优势,为推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彰显人大担当
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我省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视频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忠对做好我省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环资委第一时间起草《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并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了专报,同时,将会议精神特别是栗战书委员长的讲话精神作为环资委分党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努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学笃用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全省各级人大认真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国发2号文件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战略定位落地实施的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省人大环资委对标对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以及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等。各级人大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确保执法有的放矢展开。
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等12个省直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法律实施情况的自查。全省9个市(州)人大在本辖区内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部分区县级人大同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的全省“全覆盖”。
三是组织开展实地检查。为深入了解各地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及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环资委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重点地区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抽查,实地检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生态修复等情况,详细了解法律执行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措施、执法效果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认真听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为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省人大环资委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在对《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同时,对我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开展评估,力求获得最真实、最客观、最全面的评估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和立法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是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为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全省各级人大组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参与环境保护法的专项答题,并同步开展法律知识的问卷调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据统计,全省共有6.8万余人次参与了法律知识的问卷调查和专项答题,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
聚焦监督职责,强化监督实效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执法检查正确的政治方向。执法检查组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执法检查的各环节全过程,带头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指示精神,号召各方面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在法治轨道上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一切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进行监督,把法律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带有普遍共性的突出问题,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以典型案件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真正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
三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汇聚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就近就便参与执法检查和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深入交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呼声愿望,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四是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让法律的“牙齿”充分咬合。聚焦空气质量改善、水源地保护、污水管网建设、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查找,点名曝光,察实情、求实效,真正形成监督压力,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作者:省人大环资委 杨文斌)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7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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