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北京人大网讯 6月24日,东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松元,副主任吕德成、白京涛、王森、赵秋洁、韩卫国、刘藻、张树华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会议合并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东城区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东城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决算。区财政局局长贾邦、区审计局副局长于永兵作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鲁建华代表委员会就东城区2021年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审查结果报告。范文华、周元元委员提出审议意见。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东城区2021年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东城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区财政局局长贾邦作说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鲁建华代表委员会就东城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提出审查结果报告。毛赛委员、陈静代表提出审议意见。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东城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区政府副区长李妍代表区政府对以上三项议题作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王森作报告。聂萌妹委员、王涛代表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副区长李妍代表区政府作表态发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李焱列席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院长何马根作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韩莹代表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马慧娟、王崇恩委员提出审议意见。区法院院长何马根代表区法院作表态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韩莹作说明。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区发改委主任杨峰作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主任委员鲁建华代表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邱宏庆对拟任免职人员情况作说明。会议决定免去王志丹的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刘立新为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北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志丹为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朝阳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孔维杰为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交道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松元向刘立新、王志丹、孔维杰同志颁发任命书。因故未能参加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被任命人员祁国梁、戚家勇、刘珊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新任命人员刘立新、王志丹、孔维杰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吴松元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东城区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1年决算。2021年,区政府财税等部门积极应对疫情持续影响,努力涵养税源,促进收入增长,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七有”“五性”的民生需求,把紧把严预算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进一步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同时,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因地制宜挖掘自身潜力,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增强财政政策效能和可持续性,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做好对重点方向和领域的财政保障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为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东城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查批准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从审议情况来看,债务规模确定、债券项目安排与东城功能定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匹配。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持续强化监督,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要依法依规做好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等工作,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条例实施以来,东城区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依法治理能力有效增强,为民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层自主创新接诉即办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迸发。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接诉即办作为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和“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聚焦“每月一题”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社情民声“静”字文章。要以此次执法检查问题清单为抓手,继续完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区接诉即办工作持续深化。要发挥好“优秀案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区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关注接诉即办改革和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我区接诉即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区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准确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本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将监委、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范围,进一步明确审查标准、形成年度报告制度。“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从严把握审查要求,严格落实有备必审;对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不合法或者不适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制定机关、行业组织的意见建议,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科学性,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强化制度刚性。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区人大常委会落实区委提出的“区政府每年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要求,也是落实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关于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督的要求,更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规划纲要执行监督工作中的新探索。区政府报告中讲进展说特色、谈问题找机遇、明方向定措施,总体上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预期成效,为今后几年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区政府要认真研究人大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做好工作预判,统筹协调,多措并举保证规划执行的刚性和延续性,并形成人大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合力,确保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序实施、取得实效。
区政府副区长李妍,区监委副主任李婧,区法院院长何马根,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部分区人大代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qrd/202206/t20220629_2754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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