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11-2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日,贞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蒙立胜,副主任凃章友、毛跃、卓国虎、雷启才及全体委员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波,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业和科学技术(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贞丰县人大代表联络站管理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县监察委员会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议案;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作人事任免说明。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命。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提高履职能力、推进各项工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抓手。要围绕农业现代化目标,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推进农特产品提质增效。要围绕新型工业化目标,聚焦“富矿精开”发挥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服务企业水平。要立足刑事审判职责,坚持双向保护,持续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屏障。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多开检察建议“良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发挥“数字检察”的关键作用,落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相互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会议要求,要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要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支持配合好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和意见征求。要持续用好“1+N”监督工作法,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要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要持续抓好“四个建设年”工作,推动机关建设、制度建设、调研质量和审议质量逐年提升,持续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   者:石   文)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11/t20241127_861397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