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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人大:创新方式 推动人大监督更具刚性和实效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席茜 通讯员 刘银平 刘银城)“这些关了‘美颜’的肉制品看起来更真实,更容易确认是否新鲜了。”近日,王春艳、刘妍妍等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时,在柘城县欧亚银邦超市的生鲜摊位前点赞“关于加强对违规生鲜灯行动的监管力度”检察建议办理成效。

  顺势而为出《决议》,法律监督增刚性

  2020年前后,作为全国最大的鹦鹉人工繁育基地,商丘有多名养殖户因政策变化影响被认定为非法养殖、销售费氏牡丹鹦鹉。办理相关案件的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商丘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了人工繁育鹦鹉产业以合法繁育和标识管理为前提的健康、良性发展。在这一广受关注的社会事件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始了对检察建议工作更深层次的监督。

  为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经过前期深入调研和论证,在2019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基础上,2023年11月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检察建议这一小切口,做好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司法监督贯通协调大文章。

  《决议》从提升认识、提高质量、增强刚性、拓展效果、加强保障等5方面,明确要求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完善检察建议报送、抄送制度,建立检察建议与行政建议、监察建议、司法建议贯通协调机制,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落实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商丘考核和平安商丘考核制度,为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注入全新动力,再添制度保障。

  多措并举督落实,社会治理提效能

  《决议》实施一年,全市检察建议工作到底有哪些改进?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看措施,观成效,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掌握。

  抓建议质量。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决议》,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按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提出检察建议。形成专家咨询、第三方评估、督促落实和通报、备案审查、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由检察长审批签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一批相对成熟的工作制度,提升检察建议阐述问题精准性、分析论证严谨性、释法说理透彻性。

  盯主要目标。今年以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7件,共立案184件,诉前程序办理171件,起诉5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处,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86.3吨;整治并复垦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63.4亩,督促消除安全隐患14处,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民权县王庄寨镇黄河故道湿地公园,非法养殖的现象曾经非常突出,该县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切实依法履职,助力该地成为罕见的青头潜鸭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地。

  促社会治理。2024年以来,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3件,超过去年全年的53件。既促进了被监督者堵漏建制、提高执法司法管理能力,又达到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2024年上半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复率、采纳率实现双百目标,执法办案类检察建议采纳率大幅提升,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提升至97.25%。

  贯通协调强保障,下好法治先手棋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探索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方式和方法。通过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激发各种监督方式的效能,最大化实现监督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报告和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报告。认真落实主任接待日制度,每月选出1—2件重访和疑难信访案件开展下访接访活动,推动矛盾在一线解决,并选取13件涉法涉诉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同时,注重畅通代表与司法机关联系渠道,优化完善代表参与司法活动机制,组织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听证等活动。

  丰富代表参与司法监督形式,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审议等多种形式的司法监督活动,增强代表监督司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各县对业务条线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增强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队伍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营造了支持与监督司法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推进“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契机,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开展“三官一员”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到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宣传法律知识、征求法律建议、提供法律服务,为法检司提供了服务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的重要平台,也为人大代表汇集社情民意、履职为民提供了全新途径,通过“人大代表”与“法检司”的“双向奔赴”,实现“1+1>2”的良好效果。

  

  编辑:席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11-11/203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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