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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 基层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是不是都有确定的牵头主管部门?”“对在农产品运输过程中掺杂、混装有毒有害物质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政府应当加强在网络上销售的水果蔬菜的监管,让我们买得更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以来,黄冈市黄州区盂钵桥村、崇阳县白霓镇油市村、恩施市芭蕉侗族乡高拱桥村、应城市新河社区、仙桃市张沟镇、秭归县九畹溪镇、神农架木鱼镇、黄石市澄月街道、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基层立法联系点,采取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听取基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村合作社、农贸市场经营者、农户以及人大代表、群众等多方意见,收集基层第一手情况信息,原汁原味地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意见建议。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相对有保障,但是少数种植户、经营户心存侥幸,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使用杀虫杀菌效果好的禁限用农药,使农产品商品外观更有吸引力而不顾农残超标,建议条例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的专业人员配置,保障有效运转,把好农产品质量的第一道关口。”

  “在农产品生产记录记载事项中还应增加农产品销售相关记录。”

  “建议全省使用统一的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平台。”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务实管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基层群众和立法机关连接起来,让基层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使立法“金点子”有效转化为治理“金钥匙”,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让民意民智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源头活水”。


原文链接:http://www.hppc.gov.cn/p/35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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