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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之窗》关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提高云南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24-10-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提高云南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深刻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70年来,云南省实践并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954年8月6日,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正式建立。1979年12月31日,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0年以后,全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相继设立,我省各级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省委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2023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出席大会的云南代表团各民族代表满怀信心步入会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图

  

  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展现出巨大功效和显著优势,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等的“第一议题”,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023年1月11日上午,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昆明云南海埂会堂隆重开幕。杨峥 雷桐苏 陈飞 黄兴能 摄

  

  坚决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根据省委部署,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坚定不移地加强人大党组织建设。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组、分党组建设的意见,专题听取机关党组、各分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切实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提高立法质量,为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立法体制机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截至2024年9月1日,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00件,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174件,变通规定6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三个定位”要求,先后审议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批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等法规,为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俯瞰江中山子保护区 杜小红 摄

  

  积极探索协同立法。紧跟前沿立法趋势,与贵州、四川两省以“共同决定+条例”新模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进行立法,开创了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在此基础上,与四川省进一步开展泸沽湖流域协同立法,推进由“一湖两治”向“一湖共治”转变。

  

  

  泸沽湖 丽江市委宣传部 供图

  

  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紧盯解决实际问题,审议批准楚雄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等一批切口小、条文少、措施实的法规,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开门立法。紧贴人民群众关切,建立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带动州(市)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44个,通过省级联系点对139件法律法规案征求基层意见2400余条,确保立法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我们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黄兴能 摄

  

  紧盯重点监督。聚焦推动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三年上台阶”阶段任务,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等8个省委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办法,创新建立“12345”政府债务监督机制,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系统建设和使用走在全国前列。

  

  

  2022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质询会议,对云南省招投标领域隐性垒等问题进行质询。这是自2007年监督法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质询,以“长牙齿”的刚性监督方式,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黄兴能 摄

  

  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探索刚性监督手段,自2022年首次开展质询以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达标滞后等问题共开展4次质询;围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产业强省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积极作为取得实效。

  推动后续跟踪问效。通过开展跟踪调研,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委员会质询问题整改调研报告、政府相关部门质询整改情况报告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同步交办问题清单,并持续跟踪督办,有力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发挥代表作用,为全省改革攻坚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代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建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赴基层调研时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等做法,打造联系基层代表、听取群众意见的“直通车”。

  

  

  2024年4月25日至26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暨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楚雄市召开。秦楷第 摄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全省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有效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目前,全省已建成14556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督办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坚持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督促重办反馈结果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等工作机制,开通网上评价建议办理效果渠道,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比例由2018年的64%提高到2022年的80%以上,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所提问题90.72%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持续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激励代表依法履职。

  

  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四个机关”是人大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遵循。我们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昂扬的精神状态、过硬的能力作风交出合格的人大答卷。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学习机制,创办学习教育讲堂,每周邀请省内外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将常委会会议期间的专题讲座同时列为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议题,有效提升整体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持续深化“两场革命”。坚持典型引路,将常委会机关13个部门作为示范点,16个州(市)和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基层联系点,推动形成层层示范、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大力推行“三法三化”,科学调度、督促落实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完成常委会重点工作,工作质效得到有力提升。机关党组主动接受省委巡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条例等法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意见等91件重要制度性成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完善。

  实践证明,做好新时代云南人大工作,要始终突出思想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引领人大工作,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突出服务大局,深刻认识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中的使命任务,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高效衔接,寓支持、促进于监督之中,以高质量履职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始终突出人民至上,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始终突出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党的二十大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具体安排。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实践,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省委领导下,守正创新、知事履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云南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qzclsjdx_1021/4030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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