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观看了相关专题片,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成,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客观展现成绩,创新方式查找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贡献了人大力量。大家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监管责任体系日趋健全,标准制度建设有力推进,源头治理管控得到强化,检验检测力度不断加大,执法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需要引起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农产品合格率偏低,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现象仍有发生,法定责任落实尚有一定差距,投入品使用管理仍不到位,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方位推进落实。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和各自法定职责。落实法定职责。细化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厘清各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收购、储藏、运输各环节的监管职责,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进一步完善联席会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涉案产品处置等协作机制,严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法强化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增强合力。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清我省小农户底数,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用,把小农户纳入标准化生产轨道,将列入名录的家庭农场统一纳入追溯管理平台,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夯实法治基础。以修订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契机,立足实际需要和矛盾问题,探索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织密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大对不合格农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同向发力、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全链条强化监管。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市场监管的作用,加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抽查和溯源力度,发挥其重要防线作用。转变监管理念。在把好产地准出关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要做到“逢进必检”,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以市场的手段,倒逼生产经营主体自觉生态种养殖,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市场价格引导机制,给予赋有追溯码的农产品更高的市场定价,推进“一码一溯源”。创新监管方式。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推动农业农村“追溯平台”和市场监管“全程通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和智能化、绿色化装备推进信息化建设,发展电子商务,推动批发市场向数字化、智慧化、网络化转型升级。完善监管制度。尽快完善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政策制度,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落实,消除网络及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监管盲区。借鉴上海市农产品交易中心“五制一化”运行模式,围绕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优化管理运行模式,构建农产品生产基地信息监测系统,将检测关口前移,明确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职责,坚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上餐桌。
三是严查违禁投入品使用,全过程安全防控。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大对使用孔雀石绿、克百威、地西泮等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检力度,持续推进质量安全防控。聚焦产地环境,要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工矿企业周边等重点地区农产品产地监测的力度,查清产地污染状况。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聚焦投入品监管,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及农产品保鲜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要求,建立检测、销售、购买、使用等全程监管制度。严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销售农资站点,加大网络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严防违禁药物、违禁投入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市场。推广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防止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聚焦品牌培育,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加快形成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四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筑牢底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从严处理从重打击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依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地方财政的保障责任。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基层农贸市场快检能力,扩大快检技术应用范围,提高快检风险筛查的靶向性和效率。进一步增强部门协作。整合执法监管资源,建立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大对跨省运输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鲜活农产品保鲜运输环节监管,防范流通环节非法添加。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和风险监测制度落地落实。聚焦豇豆、鳊鱼、鲫鱼、肉类等重点农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公布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积极与周边省市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区域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共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syyj/202410/t20241018_5740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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