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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大看紧“两院”红头文件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调研组现场指导县人民法院司法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工作。

  6月24日,汝城县人大常委会联合调研组现场抽查了县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对该院制发的关于优化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等司法规范性文件,列出问题提醒清单。

  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打基础、管长远这一目标,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2023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成效的基础上,向做深做实司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着重发力。

  早在2021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推动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标准和责任进行了明确,有效提升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水平。2023年1月,重新修订后的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在把“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同时,在郴州市率先指导“两院”分别出台了内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内部制审分离的部门分工、双登记编号、报送备案流程等,通过内部机构、人员、流程的“三确定”,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同时明确了“两院”党组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年度工作时要体现备案审查的内容;每年“两院”向县人大会议报告工作时,要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报送备案审查的情况;若规范性文件报备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要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等。

  为了促使“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尽快步入正轨,汝城县人大法制委、“两院”相关人员与县司法局法制审核人员、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反复协商研讨,并多次请教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后,起草了《汝城县司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对司法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范围、主体、程序、标准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另以附件的形式拟定了工作流程、审核报告(式样)等配套制度模版,“两院”以模版为基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出台了配套制度(试行)。

  “县人大法制委探索了一套司法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报备、衔接联动的具体操作指导模版,我们现在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备案干有目标,做有章程,行有方法。”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敏说。

  有了整章建制这个基础,落脚点还在于制发、审核、报备、审查人员会运用,成为“行家里手”。县人大法制委在组织“两院”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的基础上,联合县司法局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暨座谈点评会3次,今年3月又特意邀请市人大法制委有关人员作专题辅导,并于培训会后专门组织县“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点辅导和座谈研讨;深入推进县人大法制委、相关专委会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一线三审”模式,在充分挖掘内部潜能的同时,向外借“智”,建立了52人的专家库,并从其中遴选了12人重点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工作。

  2023年以来,县人大法制委3次联合县司法局、“两院”制发和审核人员交叉到“两院”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调研,现场核查“两院”近5年来制发文件目录,对疑似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抽查,并就今后制发文件注意事项开出提醒清单,列出提示意见6条。

  目前,汝城县“两院”规范性文件已纳入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数据连接端口,4份司法规范性文件已报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经审查不存在违法情形。

  “相比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少得多,老百姓日常感受也不是很明显,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牢牢守住公平正义这道最后关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浩光说。(何宇华)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8/t20240829_438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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