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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发布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近年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顺民意、守民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走深走实、行稳致远,不断凝聚起全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恩施篇章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总揽票决制工作全局

  各级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票决制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把牢票决制工作的正确方向。州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票决制工作的政治引领。将票决制工作作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结合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对政府征集的民生实事项目逐项讨论审定,按法定程序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州及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事项均及时向州、县市党委常委会请示报告。

  二是加强票决制工作的规范引领。州委对票决制工作高度重视,州委书记胡超文还专门就此项工作作出批示。州委于2020年专门出台了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规范性文件,就民生实事项目操作流程、项目征集、项目初定、审议票决、项目实施、监督评估等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州票决制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恩施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范年建设实施方案》,促进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提升政府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效,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建立起“党委领导、民主决策、政府实施、人大推动”的工作格局,把票决制工作打造成恩施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载体。

  三是夯实票决制工作的组织基础。各县市、乡镇党委将票决制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将票决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优先统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制定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开展工作督办,为票决制工作在基层落实见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践证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票决制工作的根本保证。建立“党委统筹协调、人大监督推动、政府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确保了票决制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只有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票决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各级人民政府全力推进,确保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各级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民生导向定实事,一以贯之抓落实。

  一是广泛吸纳民意。综合分析历年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精心收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听取乡镇、村(社区)、部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布项目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意见。多种方式并举,线上线下结合,确保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好项目纳入民生实事项目遴选范围。群众的“心声”“民意”,随着项目的产生和实施,变成一件件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明显增强。

  二是坚持务实管用。高度重视前期论证,所有候选项目在提请人代会审议票决前,都要从政策背景、资金来源、施工环境、投资效益等方面进行严谨细致可行性论证,以“可行性、公益性、普惠性”为原则,科学谋划项目选定,确保将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大,当年能建成见效的好项目纳入初选范围,重点选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科技文化、环境保护、公民素质提升、公益性、区域平衡性的项目,不一味上大项目。从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入手,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选得准、办得好、效果实,人民群众说了算。

  三是扎实有效推进。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审议票决通过后,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实施计划,并将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考核重点,按季度督查并印发督查专报,高要求高标准推动项目有力有效有序实施。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民生实事项目从人民群众征集项目、人大代表作出决定、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有效形成了“权力来自人民,权力用于人民”的闭环权力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州8个县市和82个乡镇共票决实施项目1096个,其中县级189个,乡镇907个,全州民生实事项目当年完成率达到97.1%。

  各级人大积极履职,确保民生实事体现人民意志

  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程参与到票决制工作中。

  一是突出代表主体地位。聚焦搭建微平台、征集微心愿、办好微实事、开展微评议、助推微治理,组织全州五级人大代表以“聚力共同缔造·开展‘五微’行动”为主题深化代表行动,深入基层广泛吸纳民意。不断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开展“双联系”活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流域综合治理、城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县工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州委中心工作的期盼和诉求,精准征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将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与“代表行动”“双联系”有机结合,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提供有效载体。人大代表全程参与项目的征集、确定、实施和监督等各环节,履职平台渠道更加完备,履职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履职角色认知更加清晰,履职方式方法更加有效,成为民情民意的传递者、政策法规的宣传者和项目实施的推动者,履职热情更加高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周密组织审议票决。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在反复论证、酝酿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实际,起草并审议通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依法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就人民政府提交的年度民生实事预选项目进行投票表决,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票决制把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组合拳”,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具体,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激发代表活力提供了有力抓手和重要的制度载体。

  三是扎实开展监督问效。将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询问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县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听取人民政府对上年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和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县市委,并纳入年度相关工作考核内容。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新平台、增添了履职新内容,让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开展有了更广阔的空间,使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吴耀先 潘浩)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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