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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朝林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736.17万人、349.16万人、626.12万人,较2019年底分别增加202.91万人、73.09万人、217.61万人;全省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5.97亿元,支出1012.29亿元,累计结余1611.03亿元。

  在具体工作中,贵州省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以及未参保居民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险种参保扩面,将更多人群纳入覆盖范围。

  稳步提高待遇水平。贵州省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月基础养老金从2019年的93元提高到2023年的133元,惠及全省517.08万待遇领取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9年的1432元提高到2023年的1701元、增幅达18.78%。

  加大力度助企纾困。2019年以来,按照国家关于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部署,及时出台减免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援企稳岗、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截至2023年底,累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145.75亿元、降费率109.81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7.96亿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5.39亿元、一次性扩岗补助1.13亿元,共减负290.04亿元。

  深入推进制度改革。建立省部合作机制,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契机,争取人社部出台支持我省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动支持政策转化为配套落地措施。积极推动省级统筹,目前我省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已先后实现省级统筹。持续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逐步推进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建设。

  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连续3年开展专项行动,排查疑点数据11余万条,上报问题线索49个。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失业保险等基金管理问题,共发现违规问题31个,认定2015年以来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资金533.77万元,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此外,还推进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快侦快办、典型案例通报等工作协作机制,健全人社、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数据核查比对机制,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规范运行。2023年,全省排查劳动者4万余人次,补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56亿元;核查预警疑点6302条,追回基金286.29万元。

  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全面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和服务模式升级,建成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合一系统,实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推动高效办理、便捷服务提质升级。还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网一窗通办”改革,实现“全省通办”156项、“跨省通办”34项,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建成覆盖到村的“社银一体化”网点2112个,加快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先后与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广西等省(区、市)签订“社保通”合作协议,推动社保跨省协作,方便群众异地办理。

  同时,贵州也存在参保扩面潜力不足、制度仍待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结构尚不稳固等问题。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待遇保障,提高待遇水平,提升监管能力,优化经办服务,持续推动全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王敏)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5/t20240530_84704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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