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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张顺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一般人群合理化参保人数计入统筹区参保完成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无论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流入地常住人口核算任务数,由省级医保部门将一般人群合理化参保人员全部纳入统筹地区参保任务数计算参保完成率,切实做到不受地域、险种限制,确保参保结果互认和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实现全省甚至是全国医疗保障统筹提供基础保障”的建议

  截至2023年5月,我省基本医保参保4152.73万人,其中,职工医保494.46万人,居民医保3658.27万人。按2022年贵州省常住人口计算,我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08%。

  2020年以来,受疫情、个人参保标准增加、参保自愿原则等因素影响,在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大幅下滑的背景下,贵州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依然能保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相对稳定,与我省不断压实各级政府参保征缴职能、下达年度集中征缴期参保目标任务有较大关系。这样做的目地,一是为避免基层在动员参保过程中,因不受职责和目标限制,不作为,慢作为,从而使大量未就业居民“随心所欲”应保而未保,生病住院需要自付昂贵医疗费用,导致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二是以灵活就业为主的跨省务工人员,因工作流动性强,务工城市不固定,如单一以流入地常住人口核算任务数,户籍地不再开展对此类群体的参保动员,较易成为务工地、户籍地两脱管人员,漏保人员会不断增加。

  二、针对“全省统一标准,以常住人口或户籍人口的比例核算任务数,切实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应保、全民参保的目标”的建议

  由于人口流动性较大,常住人口还是户籍人口均未能反映客观情况,我们也多次电话咨询国家医保局及周边省、市,回复无统一的测算标准和公式,从国家近期下达各省的参保任务来看,是在各省上年度基本医保实际完成数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以我省为例,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目标任务数,是根据各市、州上年度同期参保实际完成数制定的,这一定程度上较客观反映了各地扩面参保潜力和空间。且2019—2022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信息系统合并后,因清理重复参保、职工参保等无效数据,全省集中征缴期目标任务数已从3744万人合理化调减至3703万人。

  尽管如此,如您所说,随着疫情管控和参保户籍限制的放开,部分稳定务工人员意愿在长期务工地参加基本医保。为减轻基层的动员难度,减少重复参保率,省医保局已向国家医保局相关司建议,凡是能提供在外省参保缴费凭证的户籍人员,将作为合理化未参保人数,合并计入各地的目标考核任务中。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强化跨省数据的比对,让征缴更有针对性;二是认真做好测算,让目标任务科学合理,更易于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1/t20240110_83514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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