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7号建议的答复
潘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目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和“放宽中药注射液等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限制”的建议
对于医保药品目录制定,国家层面有严格权限限制规定。2020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明确,“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体系,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使用和支付的原则、条件、标准及程序等,组织制定、调整和发布国家《药品目录》并编制统一的医保代码,对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2021年,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规定“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目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保支付的品种共50个,包括注射用重组人脑利纳肽1个西药和血塞通注射液等49个中药注射液。根据贵州省药品评价中心提供的《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风险评估报告》,血塞通注射液等中药注射液普遍存在发热、寒战、心悸等严重不良反应症状,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7日之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贵州省境内收到的“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中药注射剂医保药品不良反应严重报告占比4.44%,存在用药安全隐患。因此,考虑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安全,以及基层用药需求,2021年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管局组织临床专家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50种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按照“成分一致、功能主治相同”的原则在药品目录中对应遴选出可以报销的替代性药品,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限制性用药替代参考药品名单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89号),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合理用药,满足基层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导工作。
二、针对“增加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医保药品报销目录”的建议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每年动态调整、不断增加医保药品,满足临床和群众用药需求。截至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共收载药品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我省还制定了中药饮片目录,将1424种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能够满足临床治疗的基本需求。同时,对于基层用药,除了50种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外,医保目录内其余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均可报销。
三、针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及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提供药品及耗材保障,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的建议
一是自2019年底国家医保局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来,我省主动作为,除国家集采的品种之外,积极参与省际联盟,是全国开展药品集采批次最多的省份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截至目前,已参与了国家集采8个批次和12个省级联盟集采,执行的集采药品495个,包含中成药集采药品76个。正在推进未执行的集采5批次。集采药品平均降幅57%,一年可减轻群众经济负担20.4亿元。例如抗肿瘤药仑伐替尼胶囊,每粒从108元下降到26.3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7300元;慢性乙肝患者需长期服用的恩替卡韦胶囊,价格从28元/片降到0.275元/片,按日常用量计算,一年可节约10000元左右/人。2021年5月,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医保发〔2021〕39号),明确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能持续生产、保证供应且质量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可随时进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申报。对于普通药品,按季度审核,对于特殊药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审核,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政策,提高了新上市等药品申报挂网的及时性,最大限度的将更多药品纳入我省挂网。目前全省已有3116家生产企业的3.26万个药品和4527家生产企业的100.38万个医用耗材在我省挂网销售,全省参与平台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1995家、药店16家、配送企业250余家。
二是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推进阶段。截至目前,共对21种医用耗材开展带量采购并落地使用,平均降幅65%,一年可节约25.9亿元,涉及资金34.8亿元。例占脊柱手术量1/3的胸腰椎后路固定融合术,其耗材平均每套价格从3.3万元下降至4500元左右。耗材聚焦心内科、骨科等重点科室,已完成“十四五”规划2025年前医用耗材达到5种的要求。我们将持续扩大集采范围,积极组织参与省际联盟采购,对神经外科类、血液透析类等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的医用耗材开展集采。
三是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2017年,我省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2019年,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通知》,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推进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纵深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成了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医共体模式。目前,已实现所有县(市)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共建设医共体143个,覆盖乡镇卫生院11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9个。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1/t20240110_83514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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