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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制订跨省域的水域流域协同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此次立法是株洲市和江西省萍乡市一起做的非常紧密的协同立法。”11月27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查了《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总体建设方案》明确,要将湘赣边区域打造成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区,在湘赣边区域共筑长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

  为什么协同立法?信息不透明、不共享,执法不配合,应急不联动是株萍共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堵点。近年,省市两级政府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了系列合作,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存在协作不畅等问题。此外,株萍两地未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造成了查因时间长,污染持续时间长,损失大等问题。通过协同立法打通堵点,能切实有效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水平。

  《条例》拟解决哪些主要问题?《条例》是在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湘江保护条例等诸多上位法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实体内容有具体规定的基础上,聚焦水质、水量、航道建设等需要上下游协同配合的事项,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为不同行政区之间决策协同、政策协同、工作协同、监督协同提供正当性依据。

  《条例》有哪些亮点?此次《条例》彰显了“立法全过程协同”鲜明特点,打破了“行政边界”。两市采取紧密型、全过程协同的“八同”立法模式,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需要两市携手共同解决的问题,同步立项,组建跨省立法工作专班,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并协同开展监督。这种非常紧密的协同立法形式在全国尚属首次。

  此外,《条例》突出“小快灵”立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中需要株萍两地协同的事项开展立法,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755/63/13307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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