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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应当实行雨污分流 湖南拟立法规范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近年来,湖南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截至2021年10月,湖南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达标面积为53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的27.43%。

  11月27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

  当前,湖南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整体上还处于不够完善的状态。雨污分流可使雨水、污水各行其道,提升污水处理效能。但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发现,我省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雨污合流现象普遍。通过立法规范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十分必要紧迫。

  对此,湖南加强顶层设计,以“小快灵”立法着力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通过立法规范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杜绝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和雨污合流现象。

  据介绍,《规定(草案)》共13条,主要规定了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等内容。

  《规定(草案)》在充分考虑湖南省各地差异情况下,对雨污分流作了明确规定:城区应当实行雨污分流,旧城应当逐步进行分流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依法编制排水工程设计方案,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应当符合雨污分流要求;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内窥检测,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未进行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针对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底数不清、管理主体不明和责任不清、接入管理混乱等问题,《规定(草案)》明确了不同类型管网的管理主体以及管理责任,鼓励同一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委托同一个单位统一实施专业化维护运营。为了彻底摸清管网现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对现有小区污水管网和市政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并进行整改。

  针对一些地方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不够、处理效能不高等问题,《规定(草案)》规定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当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暂未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的,应当逐步实行,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生活污水处理绩效付费管理制度,将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消减量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分组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污水管网的建设涉及的很多专业内容,需要专业的公司去做。”他表示,目前对第三方公司责任的规定是不到位的,“因此要在规定中明确第三方的责任,加强对其的管理。”

  此外,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强资金保障,细化配套办法,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污水管网建设责任,强化条款落实,精准发力,持续用功,确保法规管用好用。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755/63/13307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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