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勤探索 勇实践 出精品

发布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建机制、抓特色、求精细,制定了城市更新、革命遗址保护等8件地方性法规,实现了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围绕“国之大者”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全国率先对县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保护,为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和生态平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制定《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为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高品质生活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城市更新条例,将玉溪在城市更新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中经过实践检验已经比较成熟的制度、措施规范固化上升为法规,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共美的城市可持续更新发展路径。“玉溪经验”在全省推广,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推进会连续三年在玉溪召开。

  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弘德立法。制定《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玉溪市委、市政府先后配套出台《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革命遗址认定暂行办法》,成立了革命遗址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制定《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切实加强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岳晓琼)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4/gedirenda_0425/276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