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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突出地方特色 推进地方立法

发布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自2016年8月以来,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编制了两个五年立法规划,出台7件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守护普洱茶金字招牌。聚焦景迈山申遗,制定出台《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加强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全力助推景迈山申遗成功。聚焦普洱古茶树保护,制定出台《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将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型茶树、过渡型茶树和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栽培型茶树纳入立法保护范围,建立古茶树资源档案库、数据库,实行名录管理和分类保护,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让古茶树戴上“护身符”。

  推动城乡管理提质增效。制定出台《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助力普洱市成功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助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弱项,有力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制定出台《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用法治的力量推动思茅河水质改善提升。从2022年7月起,思茅河水质实现脱劣。(岳晓琼)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4/gedirenda_0425/27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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