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推动首都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文/孙峰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审判服务于金融工作大局;经济犯罪检察是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项工作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将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本年度监督“两院”专项工作议题,凸显出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总要求,对于推动全市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助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服务保障首都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把握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准备
为保证监督工作高质高效,监察和司法办从把握好“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时间安排、怎么落实”几个关键问题出发,加强方案设计,组织人员培训,稳步推进工作展开。
锚定监督主题,科学拟制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遵循监督司法工作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代表小组作用,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静为组长、监察和司法办主任陶晶为副组长,46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司法代表小组成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结合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实际,分别确定四个重点调研方向和内容。针对金融审判工作,主要调研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建设、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等情况;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主要调研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能、深化经济犯罪检察领域改革、打造首都特色检察品牌,以及加强经济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情况。按照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报告时限要求,专题调研组倒排时间节点、合理规划时间、统筹把握节奏,结合具体实际,确定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旁听庭审、背对背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深入调研,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和方式,最大限度发挥人大监督效能。
开展集中培训,统一工作思路。5月下旬,监察和司法办组织召开“两院”专项工作调研组成立暨专题培训会,专门就监督工作的总体考量、推进思路以及相关要求等作出进一步明晰,引导调研组成员围绕监督工作如何切入、怎样展开、如何进一步深入等问题厘清思路、找准方向。为满足监督“两院”工作的专业要求,专门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围绕全市开展金融审判工作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总体情况、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的基本职能、采取的工作举措,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司法理念调整变化等有关情况进行授课,使调研组成员熟悉掌握专业背景知识以及金融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税犯罪、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多领域案件相关特征。培训期间,专题调研组就关心关注的问题与“两院”领导同志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强化了培训效果,为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夯实了专业基础。
密切沟通联系,深入开展实地调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工作方式和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监察和司法办把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落在实处,坚持全市三级院全覆盖、法检“1+1”模式交替组织调研,在认真分析梳理代表建议基础上,切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监督支持“两院”工作的审议意见。
抓好细节对接,强化多重效果。围绕方案确定的监督内容,监察和司法办加强与“两院”对接沟通,认真做好专题调研组调研活动的筹划设计。调研形式鲜活具体,既看得实实在在,也深察民声民意。在市三中院调研期间,专题调研组实地查看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建设情况,直观了解该院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还同步听取朝阳区法院、海淀区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内容丰富多样,既要“看得深”,又要“看得广”,力求一次调研达到多重效果。在海淀区检察院调研期间,专题调研组不仅了解该院网络、知产检察工作情况,并且同步听取了东城区检察院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西城区检察院涉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昌平区检察院涉“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犯罪打击整治等工作情况,既保证了调研重点与监督议题高度合拍,又避免了内容安排的局限性片面性。
此外,专题调研把预留充足的座谈交流时间作为硬性要求,从程序设计上主动引导与会代表充分发言,确保座谈交流深入、实效性强。6月至7月,专题调研组先后到西城区法院、市三中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调研金融审判工作,到海淀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市检察院调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共听取9家法院、13家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
积极借力外脑,拓展调研视角。监察和司法办注重创新调研方式,跳出司法机关看司法,推动多视角意见互补,防止调研座谈变成自说自话的“独角戏”。8月24日,专题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部分中央和本市相关政府部门、金融行业协会及金融机构、司法领域专家及律师代表等参会,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单位与“两院”在相关领域的协同配合实践,从不同角度对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监察和司法办及时收集汇总,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实际做好意见建议的吸收,做到既尊重法检系统的自我评价,也充分关注相关领域其他主体的工作“和声”,确保调研结果更为全面、准确、客观。
汇聚民智民力,广泛征询发展良策
监察和司法办认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服务保障调研组成员积极主动履职,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言献策,为推进全市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贡献智慧力量。
守好群众“钱袋子”。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高发,极大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强化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理念,不断加大对证券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在信托、保险等资产管理纠纷案件中的权益。检察院依法惩治非法集资、洗钱、证券期货等严重经济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开展“断卡”“云剑”“断流”“拔钉”“清朗”等专项行动;通过“穿透式”追踪涉案资金,推动追赃挽损率稳步提升。调研中,多数代表认为,在金融案件中,人民群众更关注钱款能否被实质追回。部分代表建议,要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守护好群众“钱袋子”,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代表认为,不少群众对罪与非罪边界不清楚,如非吸罪中的一般业务人员,原本出于找工作目的,却因无知而触犯了刑法,应当引起关注;部分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发挥好金融法院在全市金融审判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普法宣传也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部分代表认为,尤其要加大对非吸、集资诈骗、帮信等与群众生活更为密切的犯罪活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也有代表认为,做好对业内人士的宣传也不可忽视,要增强业内人士守法意识,防止知法犯法情况的发生;此外,还有部分代表对加强公检法在办案中的协同配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等方面提出建议。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至关重要。全市法院不断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理念,认真审理涉及融资租赁、保理、保兑仓等纠纷案件,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平稳化解金融机构风险;依法审理涉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管理等金融交易案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检察院积极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聚焦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秘密,认真办理侵犯专利、商标、版权等犯罪案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调研中,部分代表建议,要注重发挥刑法的谦抑性功能,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涉案企业或经营者,尽量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部分代表认为,要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依法加强对老字号权益保护;也有代表表示,民营企业对内部职务侵占等腐败行为很难举证立案,要依法加大对内部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力度,要防止刑事干预民事纠纷,注重保护好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此外,部分代表建议,检察院要与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力预防打击经济犯罪。
促进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入手,提前堵塞风险隐患,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既减少案源,也促成社会治理最佳效果。全市法院积极加强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对接沟通,推动建立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机制,对金融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通过推出全国首家“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等举措,加强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和非诉化解。调研中,多数代表表示,金融纠纷一旦成为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就犹如得了重病很难医治,要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有代表认为,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已经过专业组织调解,到法院后又再次调解,重复工作影响办案效率;部分代表建议,要注重发挥好律师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作用,提高工作质效,对于诉前调解未达成合意的纠纷,可引导向仲裁分流,多渠道化解矛盾;部分代表建议,要建立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有代表认为,全市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在推动国家层面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提升中要发挥更大作用。此外,针对金融案件量大的情况,部分代表还从关注恶意“拉管辖”问题,做好立案指引的角度提出了建议。
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自2021年推开以来,全市检察院积极强化政治统领,推进相关司法政策适用,针对涉案企业,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相关单位全力做好监督评估,支持企业积极整改落实,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刻警醒和教育,也给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样板和遵循。调研中,部分代表认为,改革工作推进时间不长,很多人不熟悉,要加强宣传释疑,为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环境;部分代表建议,将合规改革中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下沉到各区,扩大案件适用规模,并形成规范化指引,充分释放改革效能;还有部分代表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推开,对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更好地发挥监督评估机制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强监管、稳妥推进,确保检察权不被滥用,确保第三方的监督评估客观中立。
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多元,刑民行交叉案件日趋增多,融合检察既是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的需要,对于提高监督质效也至关重要。全市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破解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成立了金融、网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统一行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一案多查”、协同发力,消除监督盲区。调研中,代表一致认为,全市检察院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融合理念和思维,持续加强内部刑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横向融合”、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相互协调、有机贯通,实现法律监督的叠加、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贷前审核不严,放贷公司及员工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是否涉嫌诱骗抵押房产贷情况……”诸如此类案件,传统手段很难厘清是非曲直,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让案件关联对象一目了然。全市检察院注重发挥信息科技优势,聚焦“以房养老诈骗”“销假销劣”等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积极建用6个经济犯罪检察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形成规模效应,推动经济犯罪检察履职从“条线分割”“单兵作战”向“融合履职”“联合作战”转变。调研中,代表们一致认为,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成效明显,通过大数据碰撞,筛查重点区域,识别可疑人员,发现涉案线索,让追捕追诉潜藏比较深的犯罪分子成为可能,能够形成很好的警示和震慑效果。部分代表建议,要加强检校合作,在利用高技术手段方面积极探索,推动工作走深走实;部分代表认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适应犯罪新形式,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预防、发现、打击、严惩各类经济类犯罪;也有代表认为,在证据确定方面,既要重视技术的支撑,同样要注重人才培养和使用,有代表建议采用数字检察研究院智库的形式,把社会力量纳入进来,让各方人才贡献价值。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fwhd/bjrdzz/2023n/d9q/jdjxs09/202310/t20231017_328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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