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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户籍制度改革出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6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为响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从政策上破除落户障碍,林芝市制定印发《林芝市全面放开城区落户限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全面放开城区落户限制,打造“政策放开、落户便捷”的户籍管理模式。

  《细则》明确,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林芝从业、居住生活的自然人,在本市各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合法稳定就业的,即可申请登记当地常住户口,实现了“低门槛”落户,基本做到“想落尽落”。

  《细则》要求,办理落户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只需如实填写“落户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落户,且凡符合落户条件的,当场就能受理,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也会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补充的手续。完成落户办理的市民李先生说:“在林芝工作很多年了,一直都有落户林芝的打算。现在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办理起来很方便。”

  《细则》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与户籍制度相一致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全面保障户籍人口各项权益,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提供、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同时,依法保障市域内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虫草采挖、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权益和赋予农牧民的特殊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gzkx/4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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