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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空心村”治理和改善山岭地区群众居住条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建议人:省人大代表陈顺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基础,生态宜居是关键。随着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政策,实现了安全住房和住有佳居。但仍有一些人居住在岭区沟底和秦岭深山区。以蓝田为例,全县总面积2006平方公里,总人口65万,60%以上的行政村、20.5万居住在山岭区,占全县总人口的32%。山岭地区存在大量居住群众,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不足,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的发展进程。建议省上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以“建新房拆旧屋”“交旧宅换新地”“搬山区进川塬”等方式,分年度、分步骤将“空心村”治理和仍居住在岭区沟底、深山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的群众进行搬迁,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便捷安全。

  建议办理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立足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推进“三变”改革,实施整省试点,盘活农村资源,加速要素流动,增强发展活力。二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出台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搭建“三农”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体系。三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分类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有新改观。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一是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二是合理推进县域村庄规划,督促指导市、县级结合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空心村”和秦岭保护区内村庄均应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三是继续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投入机制,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短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结合陕西地域特点,组织开展陕南地区土坯房改造、陕北地区窑洞加固改造、关中地区抗震设防加固改造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类型、分工艺开展加固改造,解决了群众住房安全,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精细化管理水平,我省研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该系统纵向与住建部信息系统对接,横向与省扶贫、残联、民政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精准管理,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

  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同步开展避灾、生态类搬迁,实现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赢。截至目前,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24.92万户84.39万人,避灾、生态类搬迁14.1万户47.5万人的安置任务基本完成。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同省级财政、发改、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按照我省2018-2022年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的行政村规划布局,统筹运用现有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生态类搬迁以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继续巩固整村整组搬迁试点成果,有效破解“空心村”治理和山岭地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的难题。

  (周鑫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1yajy/1300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