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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74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杨宇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贵州大数据平台搭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信息上报、查询平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建议

  2021年1月30日,省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明确由省大数据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在贵阳市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建设贵州省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省政府“一云一网一平台”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大数据局将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纳入云上贵州平台统一建设,于2021年2月3日完成核酸检测系统初始化版本的开发和部署,2月5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月8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大数据局、云上贵州公司举办核酸检测系统使用培训视频会,全省所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测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培训,并同步下发《关于做好贵州省核酸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推广应用核酸检测系统。

  二、关于“推动与“贵州健康码”互联互通”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大数据局将核酸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接入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打通与“贵州健康码”的用户体系,实现人员信息共享。在“贵州健康码”上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模块,用户可直接跳转至核酸检测系统进行“扫试管”并查看自己的核酸检测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实时共享给“贵州健康码”,在“贵州健康码”的“我的健康卡”中上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查询”条目,支持公众查询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检测时间在7天有效期内显示为绿色。

  三、关于“加强核酸检测系统应用”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组建专门运维团队加强系统保障,及时解答检测结构和公众反映的问题并给予技术支持。截止目前,使用核酸检测系统的检测机构275家,共建立采集点9396个,累计注册用户数511万人、医务人员10674人,通过核酸检测系统开展检测467万人次。系统基本能满足目前的核酸检测信息登记、采样、检测和结果反馈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需求。同时,针对国务院客户端等相关系统无数据接口的现状,省卫生健康委安排专人每日将全省当日新增核酸检测数据通过国家传染病直报系统上传中国疾控中心,推动与国家有关系统的信息共享,支持公众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等程序查询检测结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系统的运维保障,发挥信息化的优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徐文渊;联系电话:86893216)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49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