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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杨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医养结合”的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

  2015 年国家出台医养结合指导意见后,我省加强医养结合工作顶层设计,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路径,逐步打开了医养结合发展局面,逐步形成了“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医养合作”等模式,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建立完善医养结合制度

  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2020年,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以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为召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作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医养结合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二)全力推动医养融合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特别是民政部门举办的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者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疗服务。截止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1147对,全省1000多家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取消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并取消床位数设置限制,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产业。三是抓好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工作。2016年,贵阳市、铜仁市、遵义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了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提升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贵阳市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和以“公立、公建民营、私营、医联体”的医养结合多种经营模式;铜仁市构建了医养机构相互对接、社区网点基本完善、居家医养不断延伸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遵义市坚持“试点先行、重点引领、整体推进”,形成了机构医养模式、社区医养模式、商业医养模式。同时,我省按照坚持“保障基本、市场驱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持续开展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引领带动医养结合全面发展。截至2020年,累计培育67家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10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单位。四是以项目带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贵阳市、六盘水市成功申报为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同时推动全省建设28家安宁疗护试点。推动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贵阳市云岩区贵乌社区成功申报国家级智慧养老服务社区的示范试点。实施我省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申报全省心理关爱项目点47个,启动开展开展老年人心理状况调查评估。每个市州选取1个区县开展失能老年人评估、健康服务指导和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完成9000例目标任务。

  (三)着力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一是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全省医院为老年人开通便利就医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二是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以老年人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上门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2019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把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对辖区内 65 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2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 6个方面。为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 1 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2020年,全省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2833796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4.75%。三是指导推医养机构建设。截至2020年,全省已建设80家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培育67家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10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单位,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2020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12475人,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20908张,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201345人次。

  二、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政府职责,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

  2020 年 12 月 29 日,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养老联〔2020〕 1 号),明确由省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省民政厅作为责任单位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间的多层次深度合作,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大力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相关工作。目前,省民政厅正在编制《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其中将对医养结合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力争“十四五”期间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做好机关规范指南等落实。

  (二)关于“明确医养结合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的建议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明确了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流程。省卫生健康委正在拟订《贵州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贵州省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南》,省民政厅也正着手编写《贵州省养老服务质量标准》。

  (三)关于“整合资源,构建医养结合多层级服务体系”的建议

  2021年1月,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包括基本公共卫生、疾病诊疗、医疗康复、医疗护理、中医药、精神卫生、安宁疗护、家庭病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双向转诊、药事管理指导、远程医疗等服务,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加强签约合作。同时,加快老年医疗机构体系建设,国家老年医学中心贵州分中心在省人民医院成立,各地老年病医院和老年病科正在推进建设之中,乡镇卫生院普遍建立了中医馆和中医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建立了脑卒中中心,不断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全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省民政厅正在积极推进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大幅增加护理型床位,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用,探索居家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个性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医疗需求。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联合体,不断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四)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教育与培训力度”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等共计16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工、护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专业,贵州省人民医院护士1等共计63所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应急救护”等专业,近三年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38%以上,为我省养老服务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正向教育部申报合并成立职业教育本科,设立本科学历层次相关护理专业。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积极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医养服务类专业,加快培育医养类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专业人才,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医养类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医养服务工作。同时,鼓励院校与医养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培养医养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医养服务人才队伍,满足我省医养服务业发展需求。

  (五)关于“加快智能信息化建设,完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的建议

  一是构建线上+线上智慧广电+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工信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7〕25 号)要求,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审核,推荐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贵广网络公司打造了智慧养老电视专区及手机小程序应用,积极构建线上+线上智慧广电+养老服务体系。另外,贵阳市云岩区贵乌社区已获得第三批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资格。二是筹建养老服务云平台。省民政厅拟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特点,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三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健康贵州推进委员会印发《贵州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方案》(黔健推委发〔2021〕1号),提出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应用,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支持,提高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四是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印发《贵州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开展为期3年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推动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六)关于“健全养老需求评估机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议

  一是完善评估体系。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明确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包括老年人入院体检、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其中,依据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社会参与情况等将老年人能力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个级别。同时,为推进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世界银行项目办公室通过招标采购程序,委托第三方开发“需求评估工具”,着力创建评估组织模式、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流程、建立评估结果综合利用机制和养老评估监督机制,科学界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为老服务政策和养老服务机构精准提供服务提供依据。二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黔西南州作为我省首个城市纳入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开始实施试点,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黔西南州已完成了政策体系建设,制定下发《黔西南州长护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实施细则》和《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确定了经办管理机构,采用各级医保部门负责主导,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经办,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方式,共同做好长护保险各项工作,并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评估机制。截止目前,黔西南州申请失能评估的有35人,通过失能评估的有29人,申请评估通过的人员从5月1日起已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下一步,将积极指导和督促黔西南州做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扩大试点时向贵州倾斜。

  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我省医养结合起步晚,并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机制等因素影响,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及困难。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衔接落实,推进全省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养老需求,实现贵州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健康贵州建设贡献力量。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刘统志;联系电话:0851-86837603)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49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