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论坛 >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李瑞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制定《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4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李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0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曾将《贵州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作为预备立法项目。经一年的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按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我省宜采取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具有特色、操作性强的条例。2021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工作计划〉的通知》,未将《贵州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列入相关立法工作。

  2021年5月1日,我省已正式施行《贵州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其中“第五章——生活垃圾”一篇中,已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法制要求。初步建立省级层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法制制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贵州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时提出的建议,各地方政府应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立法,目前贵阳市已开展了《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的立法工作,现已进入人大审议环节,预计2022年底前颁布实施。六盘水市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7号),并将《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启动立法工作。遵义市、安顺市已开展立法前期工作。黔东南州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和模式。其余各市(州)也将计划启动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全省地级城市将按照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各地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工作的推进,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17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