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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2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张林鸿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04号

  主办单位: 省能源局

  会办单位: 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复文标题: 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张林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着力推动省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持续增强天然气自给能力,为全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和支持,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省能源局作为主办单位,充分发挥省天然气产供储销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作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单位,认真梳理相关政策及情况,积极调度协调,全力推动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我省煤层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较大。据2014年全国油气资源评价结果,全省煤层气地质资源量2.83万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4位。根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煤层气探矿权33个,总面积2509.89平方公里,已提交探明储量166.26亿立方米;煤层气采矿权2个,总面积46.38平方公里,正载规模合计2亿立方米/年。主要由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华东油气分公司等企业作为主力军开展煤层气勘探开发工作。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建立产业政策协调机制,完善实施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建议用足用好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职责,新增煤层气勘探开采协调专项工作组,统筹解决煤层气勘验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完善煤层气支持政策体系。参考山西省做法,山西省作为我国第一个实施煤层气产业化的省份,在山西省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成立了陕西煤层气勘探开采协调领导小组,专项协调解决产业相关政策事宜。我省在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关键期,若能成立煤层气勘探开采协调专项工作组,协调解决煤层气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堵点、盲点问题,推进煤层气产业的增储上产工作。

  建议针对我省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中涉及的重要事项、节点和顶层设计当中的一些要求细化,出台相关具体实施政策。例如由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梳理林地、土地规划重叠等问题,出台解决办法;由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针对探采合一制度,修改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要求、材料清单等事项,确保各部门改革步调一致。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6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助推基础能源产业项目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的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基础能源产业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的通知》(黔环通〔2019〕34号),对作为基础能源产业的煤层气产业从污染基本情况、环境准入要求、生态破坏程度、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审批权限及审批应注意的问题、环境监管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方案和指南的出台,为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基础能源产业项目单位、各有关部门做好基础能源产业的生态环境要求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为积极支持煤层气产业发展,已指导各地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与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充分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我省“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对部分矛盾冲突还未妥善处置的合法矿业权,按照国家规则作合理微调。同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钻井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黔自然资〔2019〕1197号),为做好煤层气用地保障,从规划计划、用地标准、土地复垦、临时用地、报批时序、报批方式等多方面明确煤层气用地支持政策,以“先临时、后永久”方式保障煤层气项目用地需求;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协作长效机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指导煤层气项目建设单位依规选址、依法申报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用地手续。

  与此同时,省林业局从2022年起,林业调查已全部纳入国土“三调”年度变更中,自然资源部门与林业部门的调查成果融合为“一张图”。

  针对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生产手续办理、用地手续办理、编制煤层气行业服务指南等相关事宜,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

  (二)关于建议矿权覆盖区的鼓励和退出机制。在常规油气矿权覆盖的煤层气资源区应督促业主方加快勘察开发步伐,建立退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煤矿业主开发利用煤矿区内的煤层气或通过地面方式抽采利用瓦斯。

  为支持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正大力推动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两权合一”“气随煤走”,促进煤炭与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有序、开发利用合理高效。同时,严格落实区块退出机制,强化煤层气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支持省内企业参与中石化、中石油油气矿业权区块合作开发,或通过矿业权转让方式取得相关油气矿业权。

  (三)关于加强地勘和科研资金支持。一是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加大省级地勘资金在煤层气勘探方面的投入,形成政企同步完善省内煤层气勘探工作的局面。二是建议省科技厅加大对煤层气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团队和重点实验室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以科研推动开发技术进步,实现提产降本的目的。依托重点实验室整合各相关专业部门中从事油气勘察的技术人员,打造本省的技术团队;加强重点实验室各方面的支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吸引优质人才,助力全省煤层气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地勘和科研资金方面,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以来,安排3755万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贵州省二叠统龙潭组煤层气重点层段优选和丛式井完井及压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对中高煤阶煤层气地质差异性特征、地质适配性勘探开发方法等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将以此为基础,在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统筹推进煤层气勘查工作,助推我省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针对加大对煤层气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方面,省科技厅在2022年第一季度组织了“贵州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提产增效关键技术及工程试验”重大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由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联合贵州省煤层气页岩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复杂构造区非常规天然气评价与重点实验室)等多家省内科研院所,引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矿业大学等省外行业专家,组建创新联合体,初步形成了全省煤层气产学研用平台,围绕增储上产、降本增效,开展多煤层煤层气规模开发有利建产区段优选、煤储层水力压裂关键技术优化与低效井增产潜力评价、煤层气井合采全过程动态评价及智能控制、复杂媒体结构区煤层气水平井优快钻完井及高效改造关键技术与工程试验等5个方面的研究和工程试验,共计安排科研资金4000万元,助推我省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实现25亿立方米目标,降低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和保供压力,助力“双碳”目标实现。项目同时将形成一支本地化煤层气科研人才团队,立足贵州省煤层气页岩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置试验场地、丰富一批科研仪器设备,助力全省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系列各专业名称和适用范围,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能源、住建、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首次制定了《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分类表》,并作为《关于2021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99号)的附件印发全省,其中明确了地质勘查、能源工程等相关专业及使用范围的界定,为包括从事煤层气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委会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便利,有力地助推了包括煤层气专业领域在内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此外,根据中央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一是省能源局作为工程系列能源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部门,认真落实职称评审权“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工程系列职称分类评价。二是为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相关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岗位管理、招聘选拔、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助力我省煤层气勘探开发产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关于培育龙头企业、建立示范区。盘江煤电集团、乌江能源集团作为我省两大能源开发企业,在我省煤层气主要赋存区内拥有大量的煤层气矿权,是全省煤层气资源开发潜力最为突出的两家企业。建议大力支持盘江煤电集团、乌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煤层气板块,将两家企业打造成为我省专业化的煤层气开发利用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

  同时,针对性制定关于盘江矿区、水城矿区、织金矿区等几个地区重点煤层气勘探开发区域的支持政策,尽快建成煤层气勘探开发示范区。通过龙头企业和示范区的带头作用,形成适宜贵州特色的煤层气勘探开发模式,助推我省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盘江煤电集团下属盘江煤层气公司和水矿奥瑞安公司从事煤层气产业,共拥有煤层气探(采)矿权16个区块,矿权总面积492.883平方公里。各煤层气区块合计施工88口煤层气井,其中:参数井24口,排采井64口,截止2021年底,继续生产的排采井共31口,关停22口,待压裂作业11口。各区块均按照矿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管理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矿业权人业务,依法依规开展相应煤层气勘查开发工作。同时,为尽早取得钟山区大河边空白区块矿权,乌江能源集团已与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签署《六盘水市大河边向斜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与工程示范工作方案》,共同开展区内煤层气资源调查与评价,并于2022年5月完成区块探明储量报告编制,预计6月进行储量评审。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持续设置煤层气矿业权。在2021年成功出让的5宗煤层气探矿权基础上,根据省地勘资金研究成果,选择适宜靶区适时出让,并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参与竞买,发挥引领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矿增列煤层气探矿权。此外,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的《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已将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作为加快推动绿色生产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重要内容,并在清洁能源建设工程中规划了推进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等地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工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能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作为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所在成员单位,同时也是行业管理部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一是将会同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加快推动我省优质煤层气矿权覆盖区的鼓励和退出机制及空白区矿权出让常规油气矿业权、煤矿矿业权上煤层气探矿权的设置等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地勘和科研资金支持。三是我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将积极对接、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适宜贵州特色的煤层气勘探开发模式,助推我省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1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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