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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2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潘中泽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帮助加快推进纳雍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62号

  主办单位: 省能源局

  会办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复文标题: 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中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加快推进纳雍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支持纳雍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为全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和空间支撑。此外,省能源局作为主办单位,充分发挥该项目工作专班副召集人成员单位作用,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专班成员单位,认真梳理项目推进情况,加强调度协调,全力推动项目。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关于建议省政府及有关组成部门支持协助办理毕节市纳雍县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办理土地、环评和核准手续,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2019年9月,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任召集人,省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任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毕节市人民政府、纳雍县人民政府及贵州渝富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领导人为成员的省推进毕节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核准手续办理、煤炭资源保障、征地拆迁保障等相关工作。省能源局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已将该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和贵州省2019—2022年需要支持做好环评审批重大项目服务清单,定期调度环评进展情况。2020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毕节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自然资函〔2020〕1274号)批复项目用地预审。2020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了该项目核准申请,并按程序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出具《关于贵州毕节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1〕157号),对毕节项目提出具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贵州渝富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方案。2021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项目单位正按照《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工艺,并开展碳排放情况和减排潜力分析,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但2021年6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赴生态环境部就该项目与《指导意见》的符合性进行汇报后,生态环境部明确该项目属于“两高”项目,且就全国现代煤化工项目有关情况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项目需符合“十四五”能耗双控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及有关规划,因此,生态环境部暂缓审批现代煤化工项目。

  2022年3月30日,省能源局再次召开该项目前期进展工作专题会,要求项目单位尽快完善煤炭资源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融资等方案后逐级上报。同时,对照环评手续办理要求梳理完善,加强汇报衔接、加快推进手续办理。目前,项目已完成除核准、环评外的90余项支撑性文件编制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复等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能源局将继续充分发挥省推进毕节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副召集人成员单位作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成员部门及单位,完善项目环评、核准的相关资料的准备,加强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对接沟通和情况汇报,争取获得国家支持,尽早完成该项目核准、环评等手续。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1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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