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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代表团:筑牢长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2-09-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筑牢长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西藏代表团关于支持西藏加快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

  

  美丽的羊卓雍措湖

  西藏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水资源总量、人均拥有量等均居全国之首,素有“亚洲水塔”之称,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西藏生态环境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冰川萎缩、雪线上升、草场退化、土地沙化等问题的出现,导致西藏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水作为生态环境的核心要素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促进西藏水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水安全、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为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西藏开展了“西藏跨境河流地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政策研究”,积极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突出西藏特色的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21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为西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西藏代表团全体代表通过调研和交流找到一把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钥匙”:“加快建立西藏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西藏的高质量发展”。

  代表们一致认为,结合西藏特殊的地理和自然环境,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与已经建立的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有效衔接,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综合协调、长效有序的生态补偿机制。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西藏代表团提交了《关于支持西藏加快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提出在“十四五”期间,通过研究地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之间的内在联系,统筹考虑水量、水质和水生态,提出顶层设计和各类措施,构建水生态保护综合体系,建立水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西藏水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财政部高度重视西藏代表团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多措并举支持西藏自治区推进水生态保护相关工作。2021年,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中央财政下达西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1.39亿元,比2020年增长21.06%。由于生态环境治理和限制开发形成财政减收,中央财政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自动补偿”资金491.4亿元,比2020年增长6.69%,支持构建水生态保护综合体系建设。

  考虑到西藏自治区生态屏障功能的重要性,中央财政分配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7亿元,较2020年大幅增长84.11%,统筹用于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4月,财政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林草局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中央财政每年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重点支持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对机制建设进展快、成效好、积极探索创新的省份给予倾斜。

  建议得到了落实,西藏水生态环境建设结出累累硕果。代表们表示,建设新时代美丽西藏的蓝图已经擘画,只有坚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才能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他们将持续关注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力量。

  本文选自《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一书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209/6f05ecaf34244a8c8a1ffea3a4422cc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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