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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联系工作大家谈 | 李军:立法联系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

发布时间:2022-08-2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近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现场推进会观摩活动走进黔西市新仁乡化屋村立法联络站、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颖川村立法联络站、织金县双堰街道杨柳社区立法联络站,实地观摩其建设、运行情况。

  各个观摩点有何好经验、好做法,有什么不足之处?给参会人员留下了什么印象,启发了什么思考?他们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

  带着这些问题,人大论坛记者采访了几位参会人员,聆听他们的感受和建议,并开设“立法联系工作大家谈”专栏,于近期陆续与众位读者分享。

  

  李军:立法联系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

  

  

  “在颖川村立法联络站,我看到贴在宣传栏上的一句话‘小小联系点发挥大作用’,让我感触很深。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这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了解民情、民声、民意,收集基层社会治理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进而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种方式。”毕节市人大法制委委员、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同样让李军印象深刻的还有杨柳社区立法联络站将自身工作与代表联络站、“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街道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实现了“立法联系+党建引领+网格联户+阳光物业”的深度融合。李军认为,这样的模式最大优势就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丰富了多元化社会治理模式,值得总结提炼。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已经设立了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起步工作做得非常好,构架也搭起来了,但是下一步怎样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我认为要从这几个方面去思考。”李军告诉记者,一是要加强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机制的建设;二是要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和培训。

  李军认为,34个点都有不同的特点,要加强联动机制,充分听取每个点上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想法,把他们好的做法反映到立法单位,向全毕节市乃至全省推广;此外,村规民约中通过长期实践积累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比如颖川村的“十要十不准”这种好的社会基层治理模式,都要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才有可能转换为法言法语并进一步上升到法规层面,这个过程就需要相关立法单位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加强指导。

  

  

  李军在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作为市人大法制委委员,李军参与了《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的具体工作;由于所在单位也是立法联系单位,他通过这个平台也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我们学校成为立法联系单位后,许多教师、教授特别是法学专业的,都铆足了劲去钻研、都希望能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毕节的地方立法做出一点贡献。这是我们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重要的功能和职责所在,也是我们应尽的一份努力。”李军表示。(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石雨浩 王晓琳 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陈 兵 张 茂)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74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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