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和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属性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来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在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相继召开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组带头学、主任会议延伸学、机关干部广泛学,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全区人大工作者发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通知,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决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推动落实东城区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问题,定期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人大全面工作及专项工作。
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立足人大职能、找准履职定位,自觉做到区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把区委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作为人大履职的重点,及时跟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区委提出“五个东城”建设目标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五个东城”建设的意见》,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选区进行宣讲。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方面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建立落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规则,创新开展“学思想、强素质、树形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打造“三有一树”机关干部队伍;另一方面,驰而不息改进人大作风,制定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专委会工作规则,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协同能力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准确把握权力机关属性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通过民主选举,使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切实保障。东城区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和常住人口减少双重不利条件下进行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选举委员会周密组织、广泛动员,广大选民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实现了选民登记人数和参选率的双提升。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全区的生动实践,也是东城区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具体体现。
通过民主决策,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上。围绕编制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代表开展产业发展、法治建设、社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题调研,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积极服务人大代表参与财源建设、深化国企改革的攻坚克难。组织代表建言献策科技创新,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扩容增量、提质增效贡献人大智慧。
通过民主管理,使人民广泛参与基层治理。紧扣“七有”“五性”,组织代表全程参与区政府每年的重要民生实事立项,督促项目办实办好。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听取相关政府部门汇报、进行实地考察和执法检查。围绕落实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身边路边周边”执法检查和“回头看”检查,推动两个“关键小事”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过民主监督,使各类公共事务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五年来,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开拓创新,首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首次由常委会副主任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重要民生实事完成及编制情况的报告;首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问卷调查;首次听取区政府关于东城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部分重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准确把握工作机关定位
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高标准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听取区监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依法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任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区监委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依法设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相关工作机构,为推动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崇文争先”理念,开展建设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专题调研。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楼宇经济等专题调研,督办加快产业融合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制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工作规程。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探索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执法检查,推动一批法律法规在全区得到贯彻落实。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听取区人民法院的报告,聚焦维护公共利益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推进公正司法。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任前谈话、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规定,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通过听取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增强被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
准确把握代表机关定位
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主任会议成员接待、走访、联系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等制度。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半年工作通报,保障代表知情履职。拓宽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实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全覆盖。
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制定议案办理审议工作规程。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健全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代表联络机构统筹协调督办、各专委会专业对口督办、人大街工委集中专项督办工作机制,代表建议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同比均有所提升。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制定加强人大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意见,着力提升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围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着力加强代表培训。围绕确保代表正确履职,在全市率先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要求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开展约谈提醒。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4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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