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12345”工作法推动新时代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使命。近年来,黔西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重要工作,完善联系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以“12345”工作法推动新时代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黔西城区经济适用房至中华大道路段
“一个实施方案”助力代表建议督办。为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化推进代表建议办理,黔西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高位推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分别牵头领办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班子结合实际领办督办,市政府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牵头领办,各承办、协办单位负责具体办理。2021年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213件建议办理答复率100%。黔西城区经济适用房至中华大道路段贯通、水西社区人居环境路灯改造、开通黔西至雨朵公交车等建议办结成效明显,切实解决了群众心系的难点、堵点问题,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点赞。
组织代表视察乡村振兴
“两种形式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市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分赴江西、湖南等地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使代表们进一步了解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增强了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能力水平有效提升。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为机关干部职工及各级人大代表上课,适时参加人大讲坛学习,并精心组织代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方面开展集中视察调研,特邀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群众通过代表联络站反映问题
“三个三位一体”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以“建、管、用”“点、线、面”“创新、监督、服务”三个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抓手,实现黔西市31个代表联络站,281个代表联络室30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市、乡、村三级上下联动,切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联系渠道,全部建成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立新仁乡化屋村等3个示范点,2021年通过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帮助解决各类民生事项6000余件,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去年6月,成功承办毕节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暨服务代表履职工作黔西观摩活动,有关工作得到一致好评。
黔西市人大代表熊春调研中草药蛋鸡养殖产业发展情况
“四重角色定位”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把人大工作放到中心大局去把握和谋划,积极开展“走向乡村振兴·黔西再出发”体制机制创新大讨论,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争做振兴发展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监督者,引领全市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投身“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黔西涌现出一批人大代表先进典型,“人大代表不一定都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能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反映问题,办点实事我就非常高兴。”这是黔西人大代表赵玲的口头禅,还有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书写“履职情怀”的赵丹、田佳秋,热情为民服务、倾心履职的杨威、熊春,作为基层人大代表的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认真书写着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初心答卷”。全市20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坚持服务群众,体会百姓疾苦,聆听百姓心声,反映群众心事,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发挥了代表建议在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太来中学操场硬化施工现场
“五个着力强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按照毕节市人大相关安排,黔西市人大迅即响应、积极争取,开展代表建议急需办理事项调研,建立代表建议项目库,涉及项目44个,资金计约1206万余元。着力强化破解民生实事难题。争取到每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政府预算500万元,用于解决无项目覆盖、资金支持,并涉及群众“急盼难愁”的民生实事。按照“先急后缓”原则,2021年实施争取到的上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3个118万元,实施县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6个100万元,包括饮水提升、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改造等方面。着力强化项目选择的精准性。紧紧围绕“为党委分忧、为政府解难”的原则,进一步实地调研项目实施科学性、可行性和必要性,保证项目选择精准、实施精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功效,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件件有人管、发出的声音个个有人回,真正践行“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和履职担当。目前,2021年实施项目已全部完成,建成项目9个,解决913户4184人饮水问题、611户2351人交通出行问题;改造人居环境路灯2.1公里,受益农户459户1974人。着力强化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制定下发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保障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实现乡镇(街道)党委参与、人大推动、政府落实、代表满意、群众认可。着力强化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后期管护制度,制定项目简介标识,为项目赋予人大代表标签,展现人民当家作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着力强化树立代表在群众中的形象。在项目建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让人大代表、当地群众充分参与,全过程各环节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切实提升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满意度,让人大代表更有“发言权”。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sxrd/54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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