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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国界法及时亮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发布时间:2022-02-26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问题,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制定陆地国界法的重要部署。制定陆地国界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陆地国界立法工作。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24日,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在国门一线执勤巡逻。图/视觉中国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

  约2.2万公里的陆地国界线,9个边境省、区与14个陆地邻国接壤……我国疆界长、邻国多,与10个陆地邻国签署了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围绕边界事务、口岸、执法、跨境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有效保障了依法管边控边。但为统筹规范国界工作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法律责任,亟须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专门法律,健全边疆治理。

  1999年至今累计有340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提出15件关于制定陆地国(边)界法的议案和建议,有关方面和边境省、区也持续推动立法进程。陆地国界法的出台,是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形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管边治边理念和部署的需要。

  七章六十二条,为陆地国界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国界工作的政策法规不断丰富充实,此次专门立法,把党中央精神、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边境省、区的实践经验总结提炼,转化为法律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确保构建系统完备、权责匹配、上下协调、科学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切实推进陆地国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陆地国界法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队的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以及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和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等。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国家支持沿边城镇建设。陆地国界法将国界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作为立法的重点,如对涉边特殊区域的设置管理、公民和组织的权利义务、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明确的、有针对性的规范,通过“法律责任”条款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在草案审议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加强沿边城镇、村庄建设,完善边境城镇功能,强化人口和经济支撑,对于稳边固边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法律上予以适当体现。对此,陆地国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沿边城镇建设,健全沿边城镇体系,完善边境城镇功能,强化支撑能力建设”。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国家和人民需要,人大就将毫不犹豫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栗战书委员长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所说的这段铿锵有力的话语,引起很大反响。这是郑重的宣示,也是庄严的承诺,彰显出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果断出手、及时亮剑,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制定出台陆地国界法。

  陆地国界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管边治边理念,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体现改革成果,固化实践经验,回应各方关切,力求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fztd/1355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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