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亮出年度履职成绩单 守正创新推进立法聚力增效强化监督
在省级人大率先制定创新型省份建设、林长制等条例,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等专项报告,首次实行监委和“两院”负责人领办建议……
1月18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此次会议以全程直播的方式,让群众同步、客观地了解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围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依法履职的“成绩单”以及今后一年要完成的“任务书”。
“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自2021年11月1日起,《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正式施行。与以前的《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比,虽然名称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和外延却大有不同。
“我们提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进一步细化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抚恤优待措施,把奖励、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与现行社会保险、伤残抚恤等制度相衔接,进一步织密权益保障之网,解除见义勇为人员后顾之忧。”安徽省人大监司委相关负责人说。
这部着力解决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有关规定与现实脱节问题的条例,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的缩影。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应社会治理之需,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拓宽社会治理立法视野,不仅制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还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审议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对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开展了调研论证,注重在扩展、延伸、覆盖上下功夫,多角度切入相关领域立法。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快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立法,聚焦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同时加强民生事业法治保障,适应疫情防控所需,接续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立法调研,修改了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全年立改废法规28件、审议1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2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6件。
“常委会坚持创造性开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更多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报告指出。
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
“三年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539起,处分5634人,移送检察机关111人,追回资金9041万元……”2021年5月26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之后,常委会从聚焦重点难点、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强化法律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据了解,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的报告。
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在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先进制造业、会展经济发展等情况。首次审议该省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情况报告,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深入长江安徽段实地督察。
为助力高水平法治安徽建设,审议全省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进一步优化安徽营商安商良好法治环境。审议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司法机关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报告指出,2021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24次。
搭建代表联系群众“连心桥”
对于阜阳市太和县五保户张西银老人来说,一年来最开心的事就是住进养老院,不用再担心老无所居的问题了。
而这一心愿的实现,得感谢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安徽省人大代表完颜旭辉。当他得知张西银存在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后,积极敦促安徽省医保局加以研究解决,最终按照政策不仅解决了报销问题,还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协助下,让老人顺利入住养老院,彻底解决后续养老难题。
随着2021年5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发意见,组织动员全省近11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为群众办实事以来,这样生动的事例层出不穷。截至今年1月中旬,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实践活动96640人次,走访群众(企业)131930次,梳理收集意见建议20666条,转办建议8931条,解决问题12066个,在研建议4841条。
过去一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创新平台、拓展阵地、完善机制,促进代表强化政治担当、倾心为民履职。为密切与代表和群众多层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在基层的省人大代表894人次,例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定向性联络。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专门推出6项硬实举措,组织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为群众办实事,搭建更多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走基层、解民忧、纾民困,充分展现了为民初心。
报告指出,今年将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小组渠道,常态化开展代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融入代表建议交、办、督全过程,完善重点督办领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兑现承诺解决的事项。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1/u1ai242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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