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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亮点扫描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2件,打包修改23件、废止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20件;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3件,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1项……

  这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成绩单”。

  1月20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在武汉开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王玲说。

  以良法促善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树立‘大立法’观,注重‘小切口’立法,丰富立法形式,把握立法时机,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王玲在作报告时说。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地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节约用水条例,细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审议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破解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

  立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立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法治红利”。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民生保障立法,及时清理、修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审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对医保基金筹集、运行、使用全流程的监督管理。

  以监督求实效

  首次听取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

  “紧扣中心大局开展监督,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王玲介绍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集成效应,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聚力助力。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连续3年召开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大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行动”,提出并转办建议10353件,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

  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是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绿色崛起监督,作出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决定,审议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审议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保目标完成、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实施等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5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大民生问题监督,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以履职显担当

  走进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各楼栋门口立着一些特别的展牌,题为“江欣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1234567工作法”。

  “这些展牌是我设计的,它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号召群众反映问题,现在已经覆盖到了小区每一个进出口。”湖北省人大代表、江欣苑社区党委书记胡明荣认为,展牌不仅要进栋入户,更要让老百姓烙印于心,知道“人大代表应该做什么,他们期盼人大代表做什么,有什么好的建议给人大代表提供”。

  在湖北,像江欣苑社区这样基层立法联系点已调整增加至19个,覆盖所有市州。

  “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把加强‘双联’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王玲说。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更多“湖北元素”进入国家规划和重点项目;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省政府负责人带头领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变成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的过程。

  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786件建议全部办理(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79件。其中,关于加强“快递小哥”权益保障的建议发挥了积极作用,武汉、黄石等地先后出台具体政策措施,99%的武汉“快递小哥”有了工伤保险。

  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方案,修订选举实施细则,及时作出3个决定,多层次开展培训,全过程指导把关;首次开发运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选民信息数据库,切实保障人民民主选举权利。

  2021年,湖北共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93613名,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1/u1ai242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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