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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四个聚焦”让人大司法监督更有实效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近年来,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根本出发点,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增强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聚焦法治建设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格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正确有效贯彻实施。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 2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采取实地察看、明查暗访、汇报座谈、现场问卷等形式,发现安全生产隐患 3000多个,现场开出检查反馈书 120多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督促政府执法部门开出检查反馈书120多份,同时列出 9项具体问题清单交政府办理,并加强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察,推动政府分级分类压实责任,排摸安全隐患,淘汏落后产能,加强准入管控,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订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制作备案审查登记册、备案呈批卡、审查意见表,细化审查标准。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律师等组建监督咨询专家组,让专业人员给备案审查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与效率,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强化法治宣传的监督,促进普法规划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专项视察,依法作出决议,引导和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在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监督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和法治文化下乡等活动,运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推动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利用选举、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人大履职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的过程。

  

  聚焦社会关切

  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常态化开展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报告,促进“两院”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专项视察,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约谈、查阅卷宗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履职和指挥协调情况。专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针对思想认知、宣传发动、部门协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助力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

  针对治安管理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议,形成治安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和12项具体问题清单。同时加强跟踪督察,第二年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推动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持续完善社会防控体系、规范管理流动人口、重拳整治重点场所、配优配强一线警力、巩固基层调解组织,推动治安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针对行政争议日益增多、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通过听取汇报、观摩庭审、调研视察等形式,查找存在问题,推动政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落实政务公开清单和责任制度,推进政府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调解中心建设、公安刑事侦查、公安经济侦查、看守所拘留所管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视察调研,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为更好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修改完善《信访事项自办和转办交办的暂行规定》,完善催办督办和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并及时反馈,同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办结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单位、部门,强化督办或发回重新办理,并制定相应的制约机制。为整合信访工作资源,促进信访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涉法涉诉信访中的重点突出问题,共组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10次,推动问题办理和解决,有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聚焦制度建设

  促进司法权健康有效运行

  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制度、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监督,先后组织开展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暨企业破产审理、执行等方面工作的调研和审议,围绕“办案责任”诉讼程序”配套机制”汇总查摆共性因素、类案特点,研究司法行为和办案活动背后的司法制度、司法政策和工作机制是否公平合理,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加强深层思考、健全制度预防、完善司法规则,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深入推动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取得实质进展。

  加大对检察工作监督,推动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先后组织开展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公诉工作、公益诉讼等方面情况的调研和审议,并要求检察院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发出的通知立案书、抗诉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文书,依法支持和督促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健全司法各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依法制约机制,促进司法权健康良性运行。

  

  聚焦任后监督

  提升司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任后全方位监督。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人员一届任期内至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履职情况包括履行法定职责、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廉洁自律等情况。近年来,共抽选 10名法官、8名检察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25名法官、17名检察官书面述职。履职评议前,人大常委会成立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案件当事人、旁听或收看庭审、抽查调阅案卷等形式开展立体式考察调查,分别与“两院”领导、案件当事人等进行个别谈话 30人次,随机抽查10位法官、检察官2017年至 2020年主办的案件卷宗 50个,现场观摩 9位法官、检察官庭审 16次,并形成考察报告,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人大常委会会议以按键表决形式对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逐个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画票计票、公布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在95%以上。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11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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