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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大创新制定监督办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省人大系统首个《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办法》,不断提升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助推法治示范区的先行区建设按下“快进键”。

  一是深化“常态”监督。办法在确定每年第一季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还规定不定期地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指标对比分析、已立地方性法规“回头看、对标干”及调研视察等活动,借助数据赋能,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监督。

  二是探索“贯通”监督。办法从宏观要求入手,从具体指标着力,贯通行政决策、行政制度、行政执法等各环节,贯通政府、部门、个人等各主体,综合运用检查、评估、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持续监督等各种方式手段,深查到具体案件,溯源到具体制度,评估到每部法规,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增强监督穿透力。

  三是促进“合力”监督。办法积极推动政府系统自身的执法监督,注重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以及市监委等单位的职能作用,组织发动市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专题询问,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合力,切实扩大监督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201/t20220106_92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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