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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周跃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开展贵州省警务辅助人员立法相关工作,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35号

  主办单位: 省公安厅

  会办单位: 省司法厅

  复文标题: 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周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贵州省警务辅助人员立法相关工作,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建设工作,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按照文件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7〕10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试行)》(黔公通〔2017〕17号)等系列文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我省辅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化建设,为推动辅警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省公安厅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扎实有序开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立法调研专班。经积极向省立法委请示协调,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已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纳入2021年度二类立法项目。

  省公安厅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制定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立法总体工作方案》。5月21日,副省长、公安厅长郭瑞民亲自率队赴广东省开展警务辅助人员调研工作。同时,以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大调研为契机,正在对我省9个市(州)、12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区、20余个基层所队进行书面和实地调研。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公安部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公安机关辅警立法的目标,结合我省公安机关辅警实际情况草拟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调研报告和《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在省直政策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有力有序推进全省公安机关辅警立法工作。

  对您给予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公安部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出台贵州省警务辅助人员地方性法规,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7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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