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陈建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智慧社区”打造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37号
主办单位: 省公安厅
会办单位: 省生态移民局,省大数据局
复文标题: 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陈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智慧社区”打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智慧社区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我省制定出台了系列指导意见及行动方案,建立和完善与安置规模相适应的社区治理体系,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加强政策指导。2019年,我省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及配套文件《关于建立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三年行动方案》,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方案》,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建立健全治安防控机制,营造平安社区要求,加强搬迁安置点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纳入“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各县(市)党委政法委、公安局参照“雪亮工程”建设数量和技术标准,在每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不低于5个视频监控探头,在治安复杂、人口较多、交通便利的安置点适当增加监控探头。对开放式安置小区尽可能实现封闭式管理,统筹实施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引入智慧门禁、火灾感应设施,完善消防管网、楼道照明、安全提示等,做到视频监控无死角,全面提升社会防范水平。相关安全设施在全部搬迁入住6个月内实施完毕,正在建设的安置点同步实施。截至4月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已建设天网工程629个点,雪亮工程733个点,安装智慧门禁设施199个、火灾感应设备498个、楼道照明设备801个、安全提示牌804个。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点已建人脸识别设备405个、车辆识别设备459个、视频监控设备16827个。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点“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以来,各地充分利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侦破刑事案件993起,破获治安案件1270起,服务人民群众36733人次。“雪亮工程”在维护搬迁点安全稳定、治安防范、城市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加强安置地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警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安治理,指导治保会,保安员、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安全防范、巡逻防控、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突等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有力提升安置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易地扶贫安置区已建立警务室373个,治保组织517个。就铜仁来说,铜仁市公安机关派出所积极配合社区、村(居)委和综治中心,截至2021年5月底,在全市129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健全治保组织183个,建立义务巡逻队145个,物建楼栋长和治安信息员5458人。2021年1月至5月,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群防群治队伍共开展执勤巡逻5654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570起。
(四)加强法律援助及矛盾调解。省司法厅大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17个,配备人民调解员2816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34人,指导全省各地积极创新打造易地扶贫搬迁人民调解样板经验,例如:铜仁市推进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同步纳入村(社区)换届选举。同时,省司法厅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在全省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服务点)505个,实现1000人以上安置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完善贵州法律服务网建设。创新开展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安置区值班工作,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值班工作常态化。已安排律师49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1名,服务安置点456个。夯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省5700多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安置区基层社会治理,帮助安置社区起草社区公约,宣讲民法典。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和完善安置区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度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解答安置点群众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00件。
(五)加强法制宣传。省司法厅牵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法治宣传栏,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方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普法工作。在全省近90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普法工作近2万场(次),普及群众近200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考察讲话中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行政职能,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加强社会治理作出应有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智慧社区建设方面。一是强化“雪亮工程”建设。将“雪亮工程”与安置点规划建设一并推进,建立视频监控室,优化点位布局,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智能化运用,推进“智慧安防小区”项目建设,出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在小区出入口、重要节点路段、公共复杂场地等重点部位和治安复杂、人员密集、关注人群集中等重点区域,设置视频监控和WIFI监测扫描等设备,逐步实现“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二是加强智能化运用。推进安置区各类视频资源和公安系统对接联合,把基础信息采集与信息分析研判有机结合起来,将视频数据转化为可检索的结构化数据,精准掌握各类重点人员动态轨迹,有效防范打击入室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积极拓展对各类特殊重点人群的社区管理服务。
(二)在安置区群防群治方面。一是继续将群防群治工作作为安置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加强治保会组织、保安员和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公安机关指导安置地至少建立一支发挥实际作用的群防群治队伍,建立治安防范工作制度。把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作为安置点群防群治工作重点,有效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增强治安防范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有力提升安置区社会治理水平。强化调解阵地建设,有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主体作用;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调解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维护易地扶贫安置区和谐稳定的优势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推进提升安置区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安置区倾斜,保障安置群众能够享受到及时便利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四是大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治建设成果保障提升安置区社会治理水平。创新宣传形式,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让法治融入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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