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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席龙海,冷朝刚,冉亚江,邵癸念,阳彦琴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在县级公安机关成立警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87号

  主办单位: 省委编办,省公安厅

  复文标题: 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席龙海、冷朝刚、冉亚江、邵癸念、阳彦琴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县级公安机关成立警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各位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探索警务大数据建设应用,在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思南县公安局现有警力配置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要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希望参照铜仁市公安局成立警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的模式,由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政策,为县级公安机关成立警务大数据管理中心、核定相适应的事业编制数提供政策依据。各位代表通过调研提出的上述建议很有建设性,与当前我省公安机关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顶层设计工作有较强联系。

  二、建议成立的警务大数据管理中心方面。根据2010年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制订的《公安科技信息化业务岗位训练标准》,县级公安机关共设立科技管理类岗位、技防管理类岗位、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类岗位、通信保障类岗位,有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职能。2013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以及《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公安厅制订下发了《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县级公安机关警力配置比例的指导意见》(黔公发〔2013〕8号),要求县(市、区、特区)公安局基层所队警力占本级公安机关总警力85%以上,并参照公安部指导意见,设立了执法勤务机构和综合管理机构,对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进行统筹整合。目前,我省只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设置公安科技信息化机构,承担科技信息化相关职能。

  三、当前各地编办按照中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民警编制、事业编制管理,公安部与省公安厅对于现行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政策文件的暂无新调整。建议各位代表会同思南县公安局学习借鉴铜仁市公安局等地经验,积极争取本地编办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做好本单位事业编制统筹管理,为县级公安机关警务大数据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新样板。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8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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