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3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覃克信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建立跨区域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83号
主办单位: 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覃克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跨区域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民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的问题
一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19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360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45993人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涉及拖欠农民工资纠纷案件1966件。
2020年5月28日,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把农民工等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逐步将涉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付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2021年5月14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黔司通〔2021〕18号),从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质量、健全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等六个方面不断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随着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法律援助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8年,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162件,2019年增长到7760件,2020年达到了9705件,相比2019年增加了1990件,增幅为25.64%。2021年1-5月,全省已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00件,全年有望突破10000件。
二、关于司法部门要加强与务工地司法部门的联系,采取委托或派驻律师等方式建立合作机制,为维权者就地开展法律援助,减轻维权者的维权负担的问题
针对农民工异地纠纷多,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维权手段单一的现状,我省司法行政部门立足实际,通过打造线上线下全时空、全业务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异地协作机制、法援机构跨省合作等方式,为农民工异地维权提供法治保障,有效降低了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一是打造便捷法律服务网络,及时高效为农民工提供法
律服务。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开设了农民工“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在贵州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设“农民工专席”,安排熟悉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律师负责接听解答农民工来电咨询,指导农民工依法开展维权,让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
二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2021年5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黔司通〔2021〕18号),在全省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全省通办”。该机制建立后,农民工在省内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资料不齐全的,由受理机构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资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不属于本机构受理的,由受理机构按照要求履行审查职责、收齐资料向其他法援机构移交申请人资料,不再要求农民工前往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受移交的法律援助机构收到资料后应当及时办理,对确实需要补充申请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农民工补齐资料,如认为不属于本机构办理或办理确有困难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移交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得再行移交,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法律援助机构协调解决,并及时将案件情况告知农民工。
三是跨省合作,不断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黔南州司法局立足实际,与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签订《两地法律援助机构帮扶合作协议》,约定出现一方受援人的援助事项在另一方辖区审理或处理、法律援助事项审理或受理时需要在对方辖区调查取证、一方需要对方协助送达法律文书等情形时,由另一方法律援助机构协助或指派律师进行办理,同时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还为在广州市务工的黔南州籍务工者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目前,司法部正筹划在全国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我厅将及时根据司法部的安排部署健全完善有关体制机制,更好地为农民工异地维权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还存在着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农民工法治意识不强、维权水平偏低、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作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加大与人社、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形成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农民工工作取得新突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多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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