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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吴凝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4号

  主办单位: 省司法厅

  会办单位: 贵阳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六盘水市政府,安顺市政府,毕节市政府,铜仁市政府,黔东南州政府,黔南州政府,黔西南州政府

  复文标题: 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吴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省级层面出发,构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打通不同监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壁垒,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来实现各执法主体业务信息实时共享,实现“管罚”无缝衔接的建议

  近年来,贵州省司法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利用 “一云一网一平台”优势,以建设“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监督平台)“贵州省‘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执法工作平台)为抓手,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和行政执法数据汇聚分析有效衔接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广运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2019年,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采取自建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与司法部系统对接的方式实现数据汇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设置执法要素、监管事项、责任清单、法律法规库、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两法”衔接、综合统计、综合查询、执法(执法监督)资格培训、执法证和监督证管理,证件统计查询,共14个基础管理模块,并依托贵州司法云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对全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法律法规实施效果、执法队伍、行政职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效能、履职均衡度共8个方面的多角度、多维度分析,实现全方位监管,可为党委、政府提供前瞻性决策参考。2019年6月28日,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已完成基础建设工作并上线。截止目前,大数据8个主题分析已全部投入使用。全省5327个行政执法主体,近10万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纳入该平台监管。

  二是新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努力实现执法数据聚通用。目前,省司法厅正在建设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该平台一期建设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5类执行执法行为及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流程,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的未建执法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执法办案支撑,与现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用执法系统对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体系。通过制定全省行政执法流程,数据接口标准规范等,遵循贵州省省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为贵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用平台,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9个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随后开始数据对接、系统运作和调试。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上线后产生的行政执法数据将直接汇聚到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形成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和行政执法数据汇聚、分析有效衔接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格局,促进省、市、县监管部门之间基本实现“管罚”衔接。

  二、关于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管辖地人口配齐基层执法人员数量,满足地区执法实际需要的建议

  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组织指导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之规定,省司法厅认真履行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把严格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资格培训、考试及资格审查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从2017年9月起,全省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全部由省司法厅统一管理,依托法治教育网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为重点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培训,运用“贵州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资格审查。2021年,省司法厅新建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和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系统,重新科学制定培训课程,实现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资格申报、制证、年审等事项全部信息化管理。截止目前,全省110753名行政执法证申领人员参加了资格培训,发放行政执法证件99344个。目前,省司法厅正联合省应急厅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努力形成可在全省乃至全国其他行政执法领域推广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经验。

  2018年以来,国家陆续下发了《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出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暂不改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要求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据此,全省根据省委关于“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时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予以规范”的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的锁定工作。下一步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我省相关配套制度时,省司法厅将向有关部门建议将管辖地人口数量作为考虑配备执法人员数量的因素之一,进一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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