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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王万敏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耕地“非粮化”监测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84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复文标题: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王万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非粮化”监测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耕地“非粮化”监测工作关心和支持,我厅经会商有关部门,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0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后,我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措施落实。对标国务院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责任分解表》,对国办发〔2020〕44号文件逐条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目前,我省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抓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其它农产品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和指导农民发展特色农产品,推动粮食和其它特色农产品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耕地高效利用。

  下一步,我厅将对接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开展耕地“非粮化”监测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将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在“三调”成果基础上,利用遥感技术实施年中和年末省级监测,将耕地“非粮化”情况纳入重要监测监管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1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