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性
民主制度的运行过程是实现民主成果的重要途径,而民主成果是衡量民主制度运行效果的重要指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近年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形成了完整制度程序和具体参与实践的同时,始终致力于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而在民主政治运行的全过程中真正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辩证关系包含着形式与结果、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内在统一性。过程民主是指民主运行的程序、环节和流程,主要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能够持续地、广泛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管理。这个“过程”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个持续、衔接的程序与环节体现出来的,要求我们把人民民主看作一个整体的发展过程,而不是孤立的一种形式、一个方面或单个环节。成果民主是指民主的成效和结果,表明人民群众通过民主参与,达到了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例如,人民群众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将合法诉求依法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民主协商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既能代表民众意志又科学可行的决策;等等。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西方民主的鲜明区别。西方民主政治大都囿于选举和公投的过程,局限于民主过程的票决环节,对选举后如何进行国家治理关注度不够。在西方,有的“民主”过分重视过程,至于人民享有民主成果的多少则无人问津;有的“民主”过分强调过程的某些环节和方面,造成民主成果的残缺不全。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存在于票决环节,更存在于民主过程的整个链条;不仅存在于民主的过程中,而且体现在民主治理的质量和效能上;不仅存在于国家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更存在于公民权利实现的成果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辩证统一,从过程上看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成果上看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有效避免了西方民主的治理赤字、政治冲突与极化、社会失序等乱象。在我国,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统一于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相互促进的一面,通过过程民主的完善提升成果民主的水平,通过对成果民主的要求促进过程民主的健全,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通过保障民主的运行过程,确保取得良好的民主成果。成果民主必须通过过程民主保障与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相辅相成,为民主具体实践提供了保障。重视民主的过程性,一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直接、全程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都能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从而获得积极有益的民主成果。完善民主制度的运行过程,实际上也是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民主素养不断提升的过程。另一方面,强化民主环节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我国,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项内容,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维度和必要环节,彼此之间具有逻辑关联,代表和反映出我国民主实践的工作框架和具体内容。民主选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环节,民主协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目标,民主管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民主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保障。强化过程民主,要促进这些环节相互贯通、紧密联系,确保民主生活的全域性、民主过程的持续性、民主流程的闭合性,避免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窄化归口为某个职能单位的部门工作,实现并保证广大人民享有“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的民主参与权。
通过关注民主的治理效能,实现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如果仅仅重视过程民主,有可能导致在民主运行中出现目标置换,把过程当作目的而置民主的实际成果于不顾。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实现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这句话深刻表明民主的特征与意义。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搞形式主义,民主制度的设计必须围绕实质内容展开,把重点放在“怎么做”上,以能不能真正解决人民切身问题、能不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准则,并将之纳入民主实践的议程,形成行动方案,达成治理效果。如果一种民主不能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诉求,那一定是形式主义的民主、价值虚置的民主、治理效能缺失的民主。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客观、规范化的,针对民主质量的评价分析体系,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治理效能进行测度评估,充分展现和落实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特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走准、走稳、走实。另一方面,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体现在每个真实个体的生活方式与实践形式之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把民主想象成一座“飞来峰”,民主需要丰富的土壤,需要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自主探索。例如,我国一些地区实行的“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基层民主创新模式,将民主与人们的日常政治生活深度互动与融合,让人民在生活中体验、感知民主,进而真正激活民主的生机,焕发民主的活力。(赵宬斐)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gongzuoyanjiu_1025/4030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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