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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人大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9-16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9月8日至9日,临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区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红发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桥南镇、阳郭镇,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该区秦岭北麓地带动植物及水资源保护、秦岭“五乱”整治、中省市反馈问题整改、秦岭违建整治等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该区在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生态意义和战略意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是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要认真对照条例、明确法定职责、履行工作任务;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检查到位、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三是要坚持标准,预防为主。要紧扣法律规定,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区秦岭办、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桥南镇、阳郭镇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sxrd/1319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