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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抓”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领导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法治建设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推进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党建引领狠抓法治理论学习

  一是以上率下狠抓法治思想学习。2022年以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立法法、代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今年3月底制定下发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按“首要学习”“共性学习”“分类学习”的三大类应知应会内容要求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APP等深入学习各类党纪党规和法律知识,全力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二是缜密安排狠抓法治理论培训。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相关计划,深入开展人大法律监督、立法、财经、社会建设、人大代表履职等法治理论及业务培训班,强化人大代表、人大系统及州直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理论与实务培训。三年来,累计开展相关专题培训12期,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提升工作能力,促进全州人大法律监督、立法、信访、财经、社会建设、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及代表等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实效。

  

  二、以立法主导深抓法治制度建设

  一是有序开展州内条例修订、制定。三年来,州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完成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隆里古城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论证调研、修改完善、审议报批、颁布施行、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分别经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法制委、社建委、法工委等组成的立法调研组今年针对州农村消防条例多次深入部分县乡村开展调研,召开专题研讨论证会议重点从条例适用范围的明确、农村消防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划分和明晰等进行论证修订,现进一步修改完善中,拟于12月提请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后报批。二是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法工委、法制委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凯里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出具评估工作函50余份、协调县市有关单位做好评估配合工作,及时跟踪收集评估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款、逐项进行研究论证,把评估工作和提升立法质量、改进立法工作的实效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保障、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助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今年3月,常委会法工委、民族与法制委,为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设置的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授牌;为进一步发挥立法联系点阵地功能、激发阵地活力、推动工作质效,特下拨工作经费共计18万元,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工作经费补助,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

  

  三、以人大监督紧抓依法治州建设

  一是切实开展“一年三问”工作监督。州人大各专工委扎实通过“一年三问”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工作监督,即年初讨论并审定了年度具体监督事项,建立调度联络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督促监督单位抓好落实,并分别于3月初、7月中旬完成“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工作。三年来先后对28个被监督单位开展了涉及130项工作的监督,有力推动了监督单位严格按照年初人代会上“一府两院”报告承诺的年度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提升。二是切实开展议题调研、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其一,为进一步关注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改善营商环境,监察和司法委先后开展了法院诉源治理、执行工作、全州检察建议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全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并开展了民法典执法检查,通过深入调研、检查相关领域执法工作难点、堵点,指导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拓宽工作思路,对被监督对象的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开门调研的做法也使基层单位和群众个人得到了一次次难得的政策、法律学习机会。其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指示,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更好推进我州相关工作,以农业农村委牵头开展了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了乡村建设、林业发展等专项调研,了解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可行建议,通过对监督单位整改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把相关工作抓好,为全州工作大局做好参谋。其三,财经委坚持以《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工作指引,强化督促和统筹协调,开展不同层面调研,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等不同方面收集梳理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拓宽政企沟通交流渠道,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精准施策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三是切实开展信访化解及宣教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其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五级联动”学习机制对《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学习研讨。在热情友善接待信访人员的同时积极正面引导,让其罢访息诉。自机构改革、原信访办撤销后,相关职能转划到人大办,工作一如既往认真开展。三年来,使198件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

  

  四、以备案审查实抓法治规范化建设

  三年来,州人大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省人大、州委的工作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推动我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上半年收到州人民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均已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完成所有备审工作,归档完毕;牵头开展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全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适时清理工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等,目前,全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正在进一步有序推进中。

  

  五、以真抓实干牢抓机关法治工作

  一是建立并积极发挥法治工作小组作用。2023年年初成立了州人大机关法治工作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各专委、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发挥好机关法治建设的功能化作用,为机关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加装助力阀门。两年以来,为机关代拟回复依法治州办文件8项,推动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法治工作、落实好依法治州各项主体责任发挥了积极有力作用。二是抓实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常委会机关立足人大法律监督职能,除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报刊、杂志、宣传橱窗同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外,还以“党建+ ”方式,统筹组织州人大各专工委办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分别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六·五环境日”、“6·26禁毒日”等组织机关干部到广场、闹市、社区、小区、村寨开展了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机关驻村队员为对接人,在青冈林等帮扶村深入开展“送民法典下乡”“宣传活动,有力有效地推动法治宣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三是强化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在机关党组和法治工作小组的带领下,机关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高涨。连续三年开展了人大系统民法典知识问答竞答活动,参与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达85%;在法宣在线平台的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每季度都倡议机关干部职工及时完成相应练习,达到温故知新的学习效果。

  下一步,州人大机关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法治理论成果转化运用,进一步统筹推进各专工委办的密切配合协作,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进一步整合各项资源,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措施和功能发挥,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更高台阶。(来源: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法治建设小组办公室 汤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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