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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 用法治力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从10月10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将派出三路执法检查组赴我省部分省属国有企业以及成都、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等地,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情况实地开展执法检查。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通报执法检查相关情况,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此次开展的执法检查,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安排,进一步督促企业国有资产法各项规定有效实施。检查将聚焦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总体情况、聚焦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监督情况以及推进法律实施、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何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人大代表组成,采取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结合、执法检查与法律修改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深入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的情况。

  省人大预算委在会上通报了执法检查安排,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蜀道集团、省能投集团等9个部门和单位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情况。

  

  

  

  何礼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制度安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抓住重点问题,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深入实施,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用法治力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壮大国有资本实力,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省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法定职责得到全面落实,各项法定要求落地见效,国资国企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做法。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邀请熟悉情况的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参加执法检查,不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持续增强法律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省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努力,全力做好自查和配合工作。受托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高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人大预算委主任委员吕华主持会议。

  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朱新华、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房方等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410/t20241011_47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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