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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大:强化监督职能 优化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4-10-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监督有力的目标,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监督重点,为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威宁自治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摸清家底 诊断把脉。在审议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带领县财政局组成调研组深入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听取了有关单位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面调研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过程中一并指导,有力助推管理水平;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程度还不够,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还不细,资产权属登记管理还不规范,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还要加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精准施策 强化职能。通过会前充分调研、会中认真审议、会后交办督办。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有效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切实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我县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处置、调剂等程序。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加强闲置资产调配,对零碎、收益差或者闲置的资产资源 ,采取对外出售、转让、资产置换、挂牌招租等市场化运作方式 ,尽快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建立人员变动资产移交监交制度,实现管理使用人员和资产的一致性。完善文物管理措施,属地、行业部门共同做好维修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进一步开展资产管理清理和确权。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尽快建立授权明确、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体系。对资产权属要及时办证确权,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闲置资产的盘活使用。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队伍和力量。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构建统筹协调、分类监督、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格局。

  跟踪督办 提高质效。以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为抓手,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力促全县国有资产安全、规范、保值增值。围绕审议意见进行跟踪办理,重点对收益及处置、闲置资产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始终看好国有资产“家底”,守好威宁人民的共同财富。(供稿: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菊)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9/t20240930_85777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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