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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新的使命 推动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1-09-1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造美丽中国现实样板,在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是江苏扛起的新使命。省人大常委会用实际行动践行责任和担当,今年4月至6月,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为推动我省绿色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检查组梳理形成了包含41个问题的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清单,在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中也指出了固废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无论是从解决现实问题的层面,还是从推动固废污染防治法治化的高度来看,此次执法检查都深入“肌理”,明确了方向和路径,切实发挥了“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事实说明,人大就法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带着问题意识梳理脉络、查漏补缺,意义重要、大有功效。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落实固废法作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行动,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有效落实政府法定职责方面也颇有亮点。但也应清醒看到,在法律责任落实和配套法规体系两方面出现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例如,一些地方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医疗垃圾处置、农业废弃物利用、进口固废退运等方面,仍存在权责不清、协同配合不力现象;《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制定,2017年修正,已滞后于实际需求。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法律实施的效果就会打折扣,“最后一公里”就会依然成为“梗阻”。

  法律责任的厘清,是依法解决纷争、矛盾的前提。解决权责不清、协同配合不力问题的根本途径,还在于法律责任的明确、法律手段的强化。而要想落实好法律责任,重点是落实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并引入问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法推动固废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大计,必须以法律武器为主导,查找影响法律实施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依法履职、监管和进行深层次治理,从而更好落实和监督企业的主体责任。

  落实法律责任,配套法规体系,是推动固废污染防治法治化的核心内容。固废涉及诸多行业和领域,包含农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情况的复杂性、问题的长期性,意味着固废污染防治必须依法破题、依法推动,确立制约之策、防治之本。而毫无疑问,法治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固废回收利用管理的效能效率,实现污染防治和废物回收利用的并行不悖,是绕不过去的目标。

  现实情形总是比想象的更复杂多变,因而,法律在文本精神和现实意义上需要“对接”“协调”。例如,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卡壳点”进行研判和消解,使之可以顺畅对接。此次执法检查得到这样的反馈:对于固废跨区划转移运输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现象仍存在;涉及进口固废鉴定、退运连带等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表现出客观存在的困难,需要从立法层面做出必要关切和调整。这是法律在尽力完善的过程中应有的作为。同时,加快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涉固废类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细化落实上位法要求,也非常重要和迫切。毋庸置疑,固废防治的法治网络织得越密越严,责任界线就越明晰,法治治理的威力也就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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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sy/xwzxpl/202109/t20210915_5320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