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新形势新要求
9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源作的关于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报告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对国防教育法进行修订是必要的,修订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一些主要修改意见。
有的常委委员、地方提出,做好学校国防教育是征集高素质兵员的基础,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应当体现学校国防教育对征兵工作的重要作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
针对学生军训工作,有的常委委员、地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对驻地军事机关在组织学生军事训练中的职责予以明确,建议对学生军训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驻地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练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军事训练水平”“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建议与预备役人员法有关规定相衔接,明确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款,规定:“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预备役人员教育训练。”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增加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和责任类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针对侵占、挪用、克扣“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的国防教育财产”的行为,增加有关法律责任;并就“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的,或者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的”情形,增加民事责任有关规定。(彭 波)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9/t20240911_4392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王黎明带队赴贵渝学习...
2024-11-20在前行中不断感悟、践...
2024-11-20自治区科技咨询委员会...
2024-11-20人大代表陈兰:“热心...
2024-11-20经济运行有望延续回升...
2024-11-201—10月份云南经济...
2024-11-20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
2024-11-20江口县桃映人大:发挥...
2024-11-20全国人大代表热议代表...
2024-11-20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