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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春常为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魏绍伦为花溪区金筑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左华忠为花溪区小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婷婷为花溪区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波的花溪区小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海的花溪区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萌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霍云龙为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邹亚东为花溪区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萌的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吴萍的花溪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谢茂为花溪区人民法院孟关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谢茂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孟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8/t20240822_85431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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